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居民,其下岗后自行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每年7月份统一缴费,导致每年1-6月份无法办理医疗保险报销,要求相关部门落实1-6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请予以办理,谢谢。
人社局热线办回复:关于郭同荣女士咨询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问题的回复 12345热线承办单748888 接到12345热线承办单748888后,兰山区人社局社保办职工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陆瑶与市民用电话(8226701)联系,市民咨询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工作人员告知郭女士,1-3月份系统未产生欠费封锁,市民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4月以后系统自动生成欠费封锁,市民如有住院费用,可以暂时挂账或自费结账,等到交齐职工医保费用后可进行报销。市民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