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公开领域 >> 社会保险 >> 执行公开 >> 正文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政民互动、和谐诚管”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汪沟镇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7-15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实现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顺利推进我镇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

二、目标任务

巩固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果,继续动员全镇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确保2019年续保缴费率达100%以上,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2日至1月6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惠农政策,各村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紧紧抓住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民生的大好时机,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政策,积极引导广大适龄居民踊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一步巩固参保率,实现“应保尽保”。要针对不同年龄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给城乡居民讲清、讲透,消除城乡居民的顾虑,要通过对比算账,引导城乡居民着眼长远,早参保多缴费。

第二阶段:集中征缴阶段(1月7日至2月20日)

征缴范围:

凡具有本辖区户籍、年满16周岁至1959年6月30日前出生的(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标准只适用于重度残疾群体)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根据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同时,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村居集体或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补助或资助。

补贴标准: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进行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选择缴费300元、500元档次的,区财政给予补贴50元;选择缴费600元(含600元)以上档次的,区财政给予补贴60元。

第三阶段:缴费核对录入及公示阶段(2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征收完成村居、社区将征收数据核实后到镇人社所进行录入,并将录入后数据到村进行公示。

2、公示时在本村公示栏醒目位置进行张贴;

3、公示时要保护缴费人员隐私,可将身份证号后几位隐藏;

4、将公示照片发送到区居保处微信公众号(照片要求:远景一张,涵盖公示材料、公示栏及公示栏被捕环境,近景若干,公示每页单独拍摄一张,要求文字清晰,能从照片中看清所有文字内容;

5、发送时注明镇、村名称以及发送者姓名和手机号码。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3月4日至3月8日)

由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任务完成情况将通报全镇,列入对村级的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主要领导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二)配强队伍,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队伍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各村务必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做到有机构办事,有专人负责。二是要提高业务能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性较强,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不断钻研业务、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要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采取会议、标语、宣传单、宣传栏、广播、明白纸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居民医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要针对参保、按时享受待遇等进行重点宣传,使居民真正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内容,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并严禁捆绑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精心组织,快速推进。各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要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审核、征缴、发放等各项服务工作,方便广大城乡适龄人员参保登记。各村居要安排专人负责征缴资金及参保人信息的管理,及时上缴参保资金,不得挪作他用。集中征缴期间做好征缴明细,所征缴的保险金及时打入专用账户,每天征缴明细必须与上缴账户数额相符。各村务必于打款当天把银行回执交到镇人社所,以备统计录入。

账户名称:临沂市兰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账户号码:9160 1160 2034 2050 0165 61

开户银行:兰山区信用社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镇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范畴,严格进行考核。自2月15日起,实行日调度制度,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到镇领导班子及各社区。镇人社所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调度,促进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完不成参保任务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村主要领导的责任。

汪沟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主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wgzx@lyls.gov.cn
Copyright@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12026095-1号
网站标识码:371302000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