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并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目前认证方式主要有现场认证(本辖区的到经办机构或人社所认证)、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和网络视频认证三种方式。
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在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时建立报销材料明白纸,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受理时认真核对材料,确保资料完整。
待遇发放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伤保险科经办人初审→工伤保险科科长复核→基金稽核科复核→基金管理科核对→分管领导复审→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批→基金管理科支付。
严格执行经办过程中相关资料的留存、立卷、归档,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的经办报销资料按待遇类型和经办时间分类装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