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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政民互动、和谐诚管”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作者:   时间:2018-07-20   点击数:

2017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要求先期开展试点的市,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其他市2017年选择1-2个县启动实施。8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临政办发〔2017〕23号),兰山区被列为试点县区之一。现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人社局、市社保处、区人社局和区社保办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长护险试点工作。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区人社、财政、民政、卫计等各部门间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从现实条件出发开展有益探索,确定了兰山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弱有所扶、长护相伴、温暖社保、幸福兰山”十六字服务宗旨,并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创新管理服务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协议服务机构网上申请”、“自主经办与松散型合作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95334人,确定22家协议服务机构,覆盖全区7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经济开发区。

(一)调查摸底、科学测算。通过对各镇、街道社区及医疗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对具有开展养护工作能力的机构进行了分析和统计;根据我区50岁以上参保职工年龄分布和具备护理条件机构情况,委托太平养老保险临沂中心支公司对可能发生护理状态人数、基金支出情况进行科学测算,同时也委托兰山区凯旋老年养护院医院根据老年养护开展情况做了测算,对基金收支状况、支撑能力进行科学评估,为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夯实了数据基础。

(二)制定方案,确定经办。通过与医护机构、社区、保险公司座谈交流,针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费用、人员需求、经办模式等问题,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同时与市人社局到成都进行实地考察,并学习借鉴济南、青岛等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长护险试点期间由区社保经办机构独立经办的工作方式。12月30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7〕61号)下发,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正式全面启动。2018年1月1日由区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局四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兰人社发〔2018〕10号)。试点过程中,与具有长护险承办工作经验的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进行了松散型合作经办方式,利用该公司在苏州、南通、济南等地的长护险承办经验和开发的长护险信息管理系统,有力的推进了试点工作开展。

(三)设置科室、明确任务。成立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协议服务机构评定、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人员资格评估认定及护理人员职业培训等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每周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由基金征缴、稽核、定点管理、职工医保等科室参加的试点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设定完成时限。设立长期护理保险科,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在区社保办四楼设置办公场所,购置办公电脑、档案橱等必须办公设备,将政策解读、服务项目、经办流程、服务机构分布、科室职责等内容制作展示版面上墙,负责长护险日常经办服务工作。与区财政部门协调,长护险试点工作经费列入2018年年度预算。

(四)点面结合,宣传政策。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是落实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的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宣传工作势在必行。2月,在《兰山大众》用大幅版面做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政策宣传;同时印刷政策宣传明白纸、二折页、三折页数万份,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分发;和基金征缴中心配合,面向全区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下发《关于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宣传的通知》,并开展了各参保单位长护险服务对象摸底调查工作,点面结合,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

(五)提取数据,筹集基金。按照区政府职工长护险试点工作方案筹资要求,通过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等部门沟通,提取了兰山区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数据,建立职工长护险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库。2018年兰山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为95334人,截止3月初,已筹集职工长护险基金667.36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524.35万元,按每人55元筹集;区级财政划拨143.01万元,按每人15元筹集;因存在部分单建统筹和职工医保停保人员,个人账户承担的30元,在信息整理完毕后筹集。

(六)优化流程,协议服务。2018年1月1日区人社局印发《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兰人社发〔2018〕9号),1月2日区社保办印发《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申请条件》(临兰社保发〔2018〕5号)。为方便各类机构申报长护险协议服务,我区对申报工作进行优化,采取“网上申请、现场评估”的方式,通过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科室进行汇总整理,分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签订服务协议,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22家长护险协议服务机构覆盖全区7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经济开发区。建立协议服务机构数据库和长护险从业服务人员数据库,录入长护险信息管理系统。

(七)创新模式,委托评估。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待遇享受资格评估工作进行深入座谈研讨,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经区人社、财政、民政、卫计等各成员单位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情况实地考察,一致同意参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形式议标,委托临沂康泰养老服务评估中心承担我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评估认定工作,并签订《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待遇评估服务协议》,明确评估标准、评估流程、结果使用等服务项目。同时,建立专业评估人员和评估专家数据库,录入长护险管理系统,以期进一步健全职工长护险待遇享受资格评估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评估判定独立、客观、公正、专业。区公证处公证员对会议程序及会议决定进行了法律见证。

(八)系统管理,高效运行。根据与太平养老保险山东分公司签订的协助试点工作合作协议,将信息管理系统贯穿整个业务流程,从待遇申请到评估鉴定直至建床后个人照护方案、近期服务计划制定等均可通过系统操作完成。针对家护和巡护模式,匹配移动终端设备端口微信公众号“心照护”,上门提供服务的照护人员可利用移动终端设备实时记录工作内容,提高机构对照护人员的管理效率,参保人及家属也可通过“心照护”公众号及时了解职工长护险相关政策、护理常识,还可对每次照护服务进行满意度打分,提交意见或建议,对上门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与反馈。

(九)紧抓培训,保证质量。为使广大医疗、养老机构增强对长护险制度政策认识,2月6日,长护科和定点管理科组织对市、区28家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护理院)以及12家养老院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重点围绕长护险政策规定、机构管理、待遇申办、费用结算等内容进行解读。为提高职工长护险工作的质量,更好的提供照护服务,3月8日,在太平养老山东分公司的协助下,组织协议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到开展职工长护业务比较早、服务比较规范的济南舜德护理院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参观学习;承担我区参保人员待遇评估工作的临沂康泰养老服务评估中心安排评估人员到太平养老保险山东省分公司,与负责济南职工长护险现场评审的工作人员就评审工作的整个流程及实践经验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学习。

(十)评估建床,享受待遇。2月9日,第一批10位待遇申请人在凯旋老年养护院提出申请,长护科派单至康泰养老服务评估中心,由评估中心派出专业评估人员在养护院严格按照《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待遇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进行了集中现场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长护科对符合长护险条件的6位参保人员办理了建床手续并即时开始享受待遇。3月19日第二批共9位长护险待遇申请人通过管理系统提报申请信息,4月24日第三批5位失能老人通过评估,建床享受待遇。截止5月中旬,已有20位失能老人享受待遇,长护险基金拨付5.9万余元。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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