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跨市基本养老保险转出
参保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到兰山区社保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并将《参保缴费凭证》交于现参保经办机构即可,当现参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缴费凭证》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接续联系函》),并将电子版《接续联系函》上传到社保平台,兰山区在社保平台接收到电子版《接续联系函》后在系统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接续信息表》)并将电子版《接续信息表》上传到社保平台,同时将基金由财务拨付到现参保经办机构账户,业务办理结束。
二、省内跨市基本养老保险转入
在兰山区属于正常参保的情况下,参保人只需提供原参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兰山区收到《参保缴费凭证》后即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接续联系函》)并在次日上传到社保平台,原参保经办机构收到《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接续信息表》)并将电子版《接续信息表》上传到社保平台,同时将基金拨付到兰山区基金账户上,当兰山区收到《接续信息表》及基金后将参保信息导入到系统,此业务办理结束。
三、跨省基本养老保险转出
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到兰山区社保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并将《参保缴费凭证》交于现参保经办机构,当现参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缴费凭证》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接续联系函》)并将纸质版的《接续联系函》邮寄到兰山区(由于跨省没有联网只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兰山区收到《接续联系函》后生成纸质版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接续信息表》),将《接续信息表》邮寄到现参保经办机构,同时由财务将基金拨付到现参保经办机构账户上,业务办理结束。
四、跨省基本养老保险转入
在兰山区属于正常参保的情况下,参保人提供原参保经办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兰山区收到《参保缴费凭证》后即时生成纸质版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接续联系函》)并将《接续联系函》邮寄到原参保经办机构(由于跨省没有联网只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原参保经办机构收到《接续联系函》后生成纸质版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接续信息表》)并将《接续信息表》邮寄到兰山区,同时将基金拨付到兰山区基金账户上,当兰山区收到《接续信息表》及基金后将参保信息录入到系统,业务办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