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公开领域 >> 社会保险 >> 服务公开 >> 正文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政民互动、和谐诚管”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办理流程】失业保险经办流程
作者:   时间:2019-12-27   点击数:

 

一、失业金申请

1、综合柜员受理(所需材料:就业创业证、身份证)

2、科室审核

3、科长审核

4、处长审核

5、基金拨付

二、失业人员一次性核定待遇支付(生育)

1、综合柜员受理(所需材料:身份证、住院费用清单、出生证明、育龄妇女信息卡、诊断证明(剖工产需提供))

2、科室审核

3、科长审核

4、处长审核

5、基金拨付

三、失业人员一次性核定待遇支付(死亡)

1、综合柜员受理(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失业人员《居民死亡证明书》或《居民死亡殡葬证》

2、科室审核

3、科长审核

4、处长审核

5、基金拨付

四、失业保险提升技能补贴

1、综合柜员受理(所需材料:证书原件、身份证、社保卡、证书的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件)

2、科室审核

3、科室复核

4、市局公示

5、基金拨付

五、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1、综合柜员受理(所需材料:稳岗补贴申请表(人社局网站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登陆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临沂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并截图打印,以上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2、科室审核

3、科长复核

4、处长审核

5、市局公示

6、基金拨付

主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wgzx@lyls.gov.cn
Copyright@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12026095-1号
网站标识码:3713020004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