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
(二)《关于印发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道(含临沂工业园区)所属的村居或学校办理。
四、办理条件
(一)具有兰山区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的非本区户籍学生。
(三)在我区常住且已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五、申请材料
(一)具有我区户籍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
(二)非我区户籍的常住人口,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应注明在本区居住的家庭人口)或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办理参保手续。
(三)未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所在学校负责办理参保手续。
(四)新生儿落户后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办理参保手续。
六、基本流程
(一)参保居民提交相关材料;
(二)村居(学校)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缴费年度11月至12月,逾期参保缴费为当年1月-10月。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兰山区镇街道(含临沂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大厅居民医保业务办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
兰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039316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156096
金雀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8313556
柳青街道办事处人社所6379856
白沙埠镇人社所2910105
枣园镇人社所 8633080
半程镇人社所2912637
李官镇人社所8670309
方城镇人社所7302320
汪沟镇人社所7302644
临沂工业园管委会85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