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办理。
二、办理依据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2〕7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兰山区社保办服务大厅2楼(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四、办理条件
死亡退休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得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一)祖父、父、夫年满60周岁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二)祖母、母、妻年满50周岁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二)子女年未满16岁(上学者可延长至高中毕业)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五、申请材料
(一)死亡职工的职工档案;
(二)遗属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件;
(三)单位或社区证明(说明遗属与死亡职工的关系及遗属有无工作收入等);
(四)遗属的一寸彩照三张;
(五)遗属的工商银行账户。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兰山区社保办养老中心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兰山区社保办服务大厅二楼(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8号)。
(二)电话咨询:0539-822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