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根据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通知要求,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兰山区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5日。参保单位对划型结果有异议的,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变更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单位签字盖章,扫描后发区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电子邮箱lssbjjzjk@ly.shandong.cn)。
区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企业划型及减免政策咨询:0539-8223523
已缴社保费退费咨询:0539-8070575
监督与举报:0539-8072367
附件:
1、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兰山区企业名单(第二批)
2、申请变更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
临沂市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