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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政民互动、和谐诚管”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2019年特困供养工作总结
作者:   时间:2019-12-31   点击数:

(一)基本情况。我区现有农村特困人员1054,2019年发放生活补贴617.91万元,照料护理补贴147.59万元。城市特困17人,发放生活补贴19万元,今年8月再次提高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城市为每人每月825元,农村每人每年6540元,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完全不能自理人员)、3300元(部分自理人员)1200元(自理人员)。其中农村特困供养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人员190人(集中供养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人员98人)。

(二)部分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现社会化托管。经第十九届兰山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批准,对全区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实行集中托管。今年5月经公开招标,该项目由临沂凯旋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中标价为完全不能自理人员31180元/人/年,部分不能自理人员19180元/人/年,扣除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后,差额部分由区镇各承担一半的原则,区镇财政配套资金280余万元。并结合托管实际制定《兰山区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护理标准与服务项目。现已入住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特困人员9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1%。

(三)聘请专业机构对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进行鉴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临沂市慈济社会评估中心对全区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认定,按照集中人员45元/次,分散人员50元/次的标准进行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确保特困供养人员认定结果准确。

(四)积极劝导分散供养人员集中托管。12月局党组成员分4组对全区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走访,送去棉衣、棉被、床品等过冬物资,价值2万余元,并征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通过入户走访,劝解集中托管3人;对坚持在家居住特困人员,明确照料护理人员职责,防止出现冻伤、摔伤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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