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财政所,临沂工业园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临民〔2014〕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山区民政局
兰山区财政局
2014年10月10日
上一条: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5〕49 号)
下一条:兰山区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临兰民〔201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