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每月7号左右进行当月待遇核算,无特殊原因13号左右养老金发放到户;企业每月15号左右进行当月待遇核算,无特殊原因20号左右养老金和遗属补助发放到户。变更发放账户信息须在每月核算待遇前完成变更;未认证已停发停发待遇进行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和供养亲属在当月待遇核算前完成认证当月可以恢复发放,否则要等次月才能恢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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