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兰山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更好地担负起组织协调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研究分析扶贫问题,提出扶贫对策建议,总结推广扶贫经验,决定建立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单位
区国土分局、区交通分局、区委农工办、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宗局、区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开发办、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分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供销社、区农机局、区畜牧局、兰山农商银行、兰山供电部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部署工作。负责对全区扶贫开发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和决策,确定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部署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年度任务,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扶贫开发工作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发挥各自优势,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各自的分项责任。同时,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强化纵向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衔接和横向与其他部门单位的配合,力求形成最大工作合力。
(三)调查分析情况。积极参与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分析和探讨解决有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子,定期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工作进展。
(四)交流经验信息。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信息员队伍,收集反馈各成员单位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信息,及时宣传推介全区在扶贫开发工作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交流各成员单位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每个成员单位每月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条,其中经验性的信息每年不少于1条。
三、会议制度
(一)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召集,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或分管副职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阶段工作,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二)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内容由区扶贫办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会议任务是专题研究扶贫开发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个性问题和突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