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业扶贫有关政策要求和临沂市2019年度产业扶贫项目选择立项参考清单,特制订兰山区2019年度产业扶贫项目选择立项参考清单,供各镇街道、经开区参考。
一、项目选立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发挥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的撬动作用,整合产业发展有关要素,聚集政府、市场、社会等方面力量,形成推动产业扶贫的强大合力。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梳理产业发展信息,善于捕捉利用产业商机。整合其他项目资金,夯实项目配套建设,创造项目运营有利条件。挖掘地方文化、历史、产业等特色资源,借助已有的品牌、名牌效应,引进管理技术人才,助力产业加快发展。积极联合大专院校以及科研机构,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优化项目规划设计,提高项目科技含量和档次,增强产业抢占市场的能力。
(二)效益优先,超前谋划。从项目论证选择到后期发展作前瞻性考虑,通过精谋细管打牢持续发展的基础,确保项目建成后高效运营、贫困群众持续受益。坚持农、文、商、旅并举,瞄准产业中高端、市场最前沿,有效利用项目专家库,选取投资见效快、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抓住发达地区加快二三产业转移机遇,加大扶贫产业招商力度,积极吸引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深加工、电商仓储、冷链物流等配套基地,扩大产业规模,形成集聚效应。积极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先进运营理念,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立体复合、农光互补等新型业态,积极引入互联网众筹、点对点订制、网上网下结合等新型营销模式,确保项目产品管得好、卖得快、销得旺。
(三)统筹发展,科学布局。树立统筹发展理念,在产业布局上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相结合。提倡以镇域为单位统筹实施项目,集中规划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覆盖范围广的产业项目,以吸收就业、折股量化、入股分红等方式帮扶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帮助脱贫户达到稳定脱贫的标准。二是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坚持产业项目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配套实施,落地一批支撑性强、关联度高的设施类项目,提高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的“硬环境”。三是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相结合。坚持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以农村电商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推动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四型发展”,将产业扶贫项目与乡村振兴项目有机结合,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发展格局。
(四)发挥优势,多产融合。综合考虑资源、市场、产业等优势因素,以现有建成产业扶贫项目为依托,择优筛选一批立项准、运营好、效益高的优质项目,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适度扩大生产规模,重点扶持有特色优势产业、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带贫作用明显且诚信守约的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广“旅游+”“生态+”“互联网+”等模式,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新型田园综合体,鼓励探索“扶贫车间+培训基地”“电商中心+产品展示+顾客体验+技术服务”“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等共用性基地模式,推动第一产业接二连三、向后延伸,第二产业接一连三、双向延伸,第三产业接二连一、向前延伸,促进产业扶贫项目集约化发展。
(五) 市场导向,培育主体。运用市场化方式聚集资源,依靠市场主体培育和壮大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着重筛选一批基础好、产业强、链条长、与贫困户联系紧密、扶贫积极性高的市场主体为合作对象,着力解决千家万户小规模经营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通过培育和扶持市场主体,引导贫困户资源或资产入股、联户经营,鼓励企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让贫困户全方位融入产业链,建立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增收脱贫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夯实产业利益链接关系,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新型和谐的农企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建设的积极性,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二、鼓励实施的产业项目
(一)村级光伏电站类
推荐理由:提供清洁能源,国家政策支持;安装成本降低,实施操作简单;见效较快,使用年限长,运营保障能力强,收益相对稳定,资产管护方便。
实施条件:建设场址光照充足,无遮挡物,并网接线方便,优先利用屋顶资源,地面电站场址土地不得属于征收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并到所在地土地、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首先与当地供电部门进行衔接,出具接入方案和确认意见,拟建项目单位要与所在地扶贫、发改部门衔接,确认帮扶户数、标准,并及时到发改部门进行项目备案,一般光伏扶贫项目备案主体应为村集体或镇政府,禁止以企业、合作社或个人名义进行备案。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7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500千瓦;联村电站建设规模不超过6兆瓦,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纳入相应年度规模。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目录管理,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登录国家能源局网站中的可再生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信息。拟建项目单位应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衔接,确保项目及时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应全部用于贫困户和村级公益,具体按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二)生产厂房类
推荐理由:收益相对稳定,帮扶效果好;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发展;资产流失风险小,利于实现资产保值;增加税收,利国利民。
实施条件:用地选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定,根据村居劳动力资源状况,选择贫困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并且集中的乡镇或村居进行建设,一般距村不超过1000米,优先带动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到扶贫车间就业。新建或改建,“新建”是指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门企业或社会力量捐助援助资金,建设钢结构、厂房式扶贫车间,占地面积约200㎡-1000㎡;“改建”是对当地废弃学校、办公场所、闲置厂房等加以改造建设的生产车间。依托本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地方特色,对接临沂商城或当地企业,选择市场成熟、收益稳定的生产加工项目,符合门槛低、前景好、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等要求。规划设计科学,配备必要的设施,符合运营单位需求,消防、安全、卫生达标。以租赁场所(房屋、厂房)等方式进行合作运营,要求合作企业实力强、信誉优,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供应链。
(三)产业融合类(一二三产业融合,种养加旅叠加)
推荐理由:产业链条长,能够提供就业岗位;项目综合收益高,帮扶力度大;有助于促进传统产业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打造产业集群,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实施条件: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项目设计科学,具备基本的建设条件,具有一定的技术、人力等优势,产业、市场基础较好。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依托优势企业运营管理。资金投资规模大,可分期进行建设。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加强市场开发建设,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四)沿街商铺类
推荐理由:资产运营灵活,出租或自主经营,根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经营项目;市场前景好,收益相对稳定;资产不易损坏,使用年限长,能最大限度的实现保值增值。
实施条件:具备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等基本的建设条件,项目地点交通便利,靠近城郊或乡镇驻地,人气旺盛,物流便利,具备较好的市场基础。明确商铺种类和经营方向,考虑同类竞争关系,分析市场前景。制定项目招商方案,做好营销策划,确定成熟可靠、经验丰富的运营主体。
(五)乡村旅游类
推荐理由:拉长延伸产业链条,有利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创业就业机会多,项目辐射带动能力强,可多种渠道增加群众经济收入;资产易于管理,使用年限长,能够长期收益。
实施条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旅游资源较丰富,有一定的知名度。围绕乡村旅游规划策划项目,积极整合其他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乡村旅游的品质,挖掘、整理和利用旅游文化,开发休息娱乐、收获品尝、运动养生、观光审美、学习体验等多种旅游类型,体现当地旅游文化唯一性、旅游体验独特性。要增加旅游管理实训,对接待旅游礼仪等内容进行实训和示范操作。最大限度地形成经营性的固定资产,由专业公司、企业或合作社承担资产的运营管理,以打造营销体系为重点,不断提升品牌美誉度,扩大市场影响力,提高项目综合收益。
(六)农村电商类
推荐理由: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经济效益;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带动基地生产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有利于打造产品品牌;扩展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条件: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电商发展态势,有一定的物流优势,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及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多产品协同上线,政府政策扶持到位,借助与阿里巴巴的战略合作,依靠服务商与平台、网商、传统产业、政府的有效互动,线上线下相互配合,将旅游、传媒、娱乐、生活、服务融为一体,构建新型的电子商务生态。政府整合当地农产品资源,系统性委托给具有实力的大企业进行包装、营销和线上运营,地方政府、农户、电商企业、消费者及平台共同创造并分享价值。以区域电商服务中心为龙头,帮助电商企业做好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转换思维观念,将政府服务与市场效率有效结合,吸引引进大量人才和电商主体回流,提供引领和技术支撑。把电商列为一把手工程,主导电商开局,集中打造一个产品,由点到面,汇集全县人力物力,全力实现突破。
三、不建议实施的产业项目
(一)资金托管类
理由分析:一方面,稳保值,收益高,见效快,方便操作。另一方面,资金托管承接主体选择难度大,存在托管资金收回难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司法保全周期长,容易造成项目受益贫困户短期内无法收益;项目的实质是明“股”实“债”,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
(二)资产购买类
理由分析:一方面,项目实施简便,具备资产升值保值潜力。另一方面,购买对象选择难,资产产权登记难,地上资产和土地所有权相分离,造成资产处置风险;开具税票,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收,要有该笔资金来源。
(三)冷库、恒温库等特色类
理由分析:一方面,能够延长农产品保存期,调剂市场需求,为种养户提供一定保障。另一方面,需要有产业支撑,土地规划等手续办理周期长,制冷剂存在环保、安全风险,后续管理专业化要求高。
(四)养殖类
理由分析:一方面,对土地的依存度较低,单位面积产出率高,收益相对较高,可吸纳和就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大规模化生态养殖受市场、病害和管理技术等影响较大,收益不稳定,同时面临养殖用地紧缺、畜禽粪污还田利用难、需求资金量大、环保督查和防疫检查等各类问题。
(五)温室大棚果蔬类
理由分析:一方面,群众认可度高,实施周期短,收益见效快,可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务工增收。另一方面,受天气、市场行情、疫病等影响较大,整体收益率偏低,项目存续周期内回收成本难;棚膜、毛毡等材料属于易耗品,受损后维护成本较高;一旦出现租赁困难,容易造成项目长期闲置甚至灭失的情况。
四、禁止实施的产业项目
(一)购买种苗、仔畜等发放到户的种养类
理由:项目实施分散到户,点多面广,资产数量统计困难,后续监管难度大;受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疫情、管理技术等不利条件影响,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资产容易出现损失,收益极不稳定。
(二)机械、设备购置类
理由:购置的机械、设备大多存在损耗折旧快、维保维修费用高的风险;生产特定性强,因产品更新换代或市场变化,导致机械设备闲置的可能性大,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三)弓棚果蔬种植类
理由:资产损耗快,使用年限短,资产容易灭失;项目效益低下,帮扶效果差,项目存续期内回收投资成本困难。
(四)资金补助到户类
理由:村级操作实施,容易出现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私分截留的情况;难以集中连片,不利于规模化生产;相当于直接分发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违反省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明确规定的禁止类
理由:主要涉及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列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