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企业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治理,牢固树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贯彻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其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安全责任意识,防止企业青贮池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017年兰山区畜牧兽医局与你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贯穿企业和部门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安全目标明确,安全措施落实,安全人员到位,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青贮池实施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养殖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前需到乡镇办理养殖规划手续,并到建设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严格执行农作物秸秆青贮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建设标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严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四、企业必须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实现“零事故”总目标,无重大人身和资产损害等事故,杜绝恶性人为责任事故,有效控制意外突发事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总目标。
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责。以教育、检查、分析、除患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从企业大局出发,督促和要求所属部门员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第一位,根据部门特点规范各项工作和安全监督,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全面掌握安全工作情况,按月做安全总结分析,按季度分阶段组织本部门做好安全自查内审以及年度安全目标评价工作。
六、对政府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全面清查、彻查、排查,认真整改,自觉反思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建筑等要坚决更换,对玩忽职守、无安全责任心的员工要依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肃处理。
七、因企业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至建设完工生效。
监管单位(盖章): 企业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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