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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安监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
2018-05-0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8-000007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04
 成文日期  2018-05-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安监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8-0000078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5-04
成文日期: 2018-05-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街道)安监办,兰山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应急中心:

《兰山区安监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

兰山区安监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

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兰山区安监局确定从现在起至7月底,利用约三个月时间,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镇等基层网格充分发挥作用的方式,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领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取缔关闭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2018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打非范围和重点

打非范围覆盖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冶金有色、涉氨制冷等及其它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部位

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突出镇街、农村、城乡结合部、停产或关闭企业、闲置厂房和装置设施等重点部位,比较隐蔽、易被忽视的事故易发点等。

(二)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的;获得许可的企业特别是精细化工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的;利用废弃厂房等隐蔽场所非法生产、储存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违反规范要求实施八项危险作业的;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要求不到位或违规试生产的等非法行为。

2.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利用废旧厂房、闲置民宅等隐蔽场所非法组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等非法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8年4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制定实施方案,联合镇街安监执法中队在镇、街、村开展打非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为。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上旬)。充分发挥镇(街道)和基层网格的作用,组织各镇(街道)基层网格全面排查,逐一排查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窝点,准确查找,托清底数。排查过程中发现非法行为的,镇(街道)要立即制止,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安监局监察大队(电话传真:8079197)。

(三)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7月中旬)。各中队开展集中打击。对非法行为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执法,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非法企业实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旬)。各中队对打非工作开展交叉复查,重点查看因非法行为受到依法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打非行动中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打非合力。加强调度督促,每周一调度、一通报。

(二)创新监管方式。要严防非法企业规避监管,有针对性地改进检查方式。要充分发挥镇(街道)基础网格作用,分级分网格排查隐蔽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拓展和延伸监管触角。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非法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电话:8079197。

(三)严格执法问责。对非法行为,采取断然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非法行为的,要顶格处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切实转变作风,严厉杜绝“水过地皮湿”。区局将组织督察组,对打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镇(街道)辖区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查处不力的,从严问责镇(街道)相关负责人。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甚至充当非法企业保护伞的,要从严问责。

(四)严格痕迹执法。集中打非行动结束前,以各中队为单位每周五下午四点前将各中队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企业家数、查处问题项数、立案起数)以书面形式由中队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

附件:兰山区安监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

附件

兰山区安监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管桂旭 局长

副组长: 刘 力 副局长

靳世伟 副主任科员

执行组成员: 刘玉峰 一中队中队长

唐 涛 二中队中队长

陈 涛 三中队中队长

陈永健 四中队中队长

石世玉 综合执法室主任

史佩从 综合执法室副主任

王启昌 一中队队员

徐之相 二中队副中队长

曹 勇 二中队队员

韦海军 三中队队员

闫正武 三中队队员

刘 群 四中队队员

巡查组成员: 倪旭东 一中队队员

韩 伟 二中队队员

周茂亮 三中队队员

高士其 四中队队员

执行小组、巡查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陈永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国栋、左银霞任联络员。巡查小组每天对非法企业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于每天下午五点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大队办公室,要求附带现场照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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