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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期间停产企业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5-0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8-000007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09
 成文日期  2018-05-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期间停产企业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8-0000077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5-09
成文日期: 2018-05-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分中心,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6月份,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相继进入“实战阶段”和“决战阶段”。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区安监局已对18家危化品企业和5家工贸企业下达了停电停产整改措施通知书。对这23家企业,已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为防止企业私自恢复生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7条规定,请临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分中心配合落实好企业的配备变压器线上线下停电措施,监控企业是否私自接通电源,恢复生产。一旦发现有私自接电的现象,立即报当地政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

2.各有关镇、街道和兰山经济开发区对23家企业开展不间断巡查、夜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私自开启封条、私自接通电源、私自恢复生产等现象。一旦接到供电部门报告或者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控制相关责任人员,制止违法行为,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3.请各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确保23家企业的停产措施和期间的安全。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巡查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自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6月12日,每天下午16时前将巡查情况进行汇总,由属地镇、街道政府加盖单位公章,安监办(局)专职副主任签字确认,将电子扫描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永健 联系电话:8079197

协同办公系统账号:兰山区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

1、兰山区停电停产整顿企业名单

2、兰山区危化品企业停电停产整顿巡查情况填报模板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临沂市兰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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