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沟镇2017年“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 ||||||||||||||||||||||||
2017-09-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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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在全省实施以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要求,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容易遭遇意外伤害,影响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实际情况,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全面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解决老年人及子女的后顾之忧,推进多层次、全方位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目标 (一)“银龄安康工程”所指的险种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1、参保对象:年龄在40-80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即1937年1月1日——1977年1月1日出生的。 2、保险期间:一年。 3、保险费:每份组合保险每年交保费40元,个人承担30元,区财政补贴10元,,每人最多购买50元的保险。 4、保险责任: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内外日常生活中的磕碰,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其中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具体赔付规定按保单所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执行。 5、保险金额:每份组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38400元,其中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额22000元,搭乘公交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48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0元/天;每人最高可缴纳保费50元,保险金额51400元,其中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额30000元,搭乘公交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4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工作有序地开展,镇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村居年度考核内容。各社区、村要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在短时间内完成分配的目标任务。要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村居集体组织向老年人赠送“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利用宣传材料深入宣传,同时各村利用广播喇叭进行广泛宣传,让全社会懂得办理和赔偿程序,了解“银龄安康工程”的主要内容和级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个人购买、政府补贴、集体出资、企业赞助等多种形式的投保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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