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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兰山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的
2017-04-28    点击数:  
 索引号  00431623-X-08_E/2017-0911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17-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调整兰山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的
索引号: 00431623-X-08_E/2017-0911004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公开目录: 上级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4-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全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兰山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能

在区政府领导下,对全区旅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提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局、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民宗局、公安分局、人社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兰山规划分局、商城规划分局、城管局、交通分局、公路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文化执法局、卫计局、环保分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金融办、物价局、老龄委共31个部门组成,区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研究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1、兰山区政府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兰山区政府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28

 

 

 

 

 

 

 

 


附件1

 

兰山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沈如茂   区委副书记、区长

召 集 人: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孙佰祥   区镇域办主任

          刘效印   区旅游局局长

    员:潘月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雷贵松   区发改局局长

程明   区财政局局长

     区教体局局长

岳洪波   区民宗局局长

赵德胜   区人社局局长

冯连伟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兰山分局局长

程万里   区住建局局长

刘志文   兰山规划分局局长

石永强   商城规划分局局长

王德军   区城管局局长

姜良府   兰山交通分局局长

刘艳君   区公路局局长

魏云广   区水务局局长

王金生   区农业局局长

顾中渠   区林业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管桂启   区文广新局局长

许洪波   区文化执法局局长

毛士西   区卫计局局长

张洪群   兰山环保分局局长

王思华   区统计局局长

贾瑞德   区工商局局长

闫德龙   区质监局局长

管桂旭   区安监局局长

上官兰香   区食药监局局长

杨晓光   区财政局副局长、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韩佃兴   区物价局局长

尤其臣   区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刘效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山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促进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旅游工作,推动全区旅游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现就兰山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宣传部:负责全区旅游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兰山旅游形象品牌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报道;负责全区文明旅游工作;研究制定旅游新闻宣传的政策和规划;组织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加强旅游宣传。

旅游局:负责区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全区旅游发展的战略性、长远性和政策性研究,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建议;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旅游业发展服务,指导民间交往,扩大旅游宣传。

发改局:指导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旅游基础建设项目纳入建设计划;协同旅游部门做好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财政局:研究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支持资金,加强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将国家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向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倾斜。

教体局:负责规划与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创新旅游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层次;鼓励教师和大中专学生积极参加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展研学旅行,打造研学旅行基地。

民宗局:根据旅游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推动宗教文化旅游发展;加强景区宗教场所监督管理,督导和查处景区内非法宗教活动和借教敛财行为。

公安分局:加强治安管理,保障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旅游重大活动的安全;研究制定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联合开展旅游执法活动。

人社局: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和交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加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督导检查。

国土分局:落实上级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土地政策,对旅游项目用地给予支持;在职责权限内,对旅游项目涉及的农用地、土地征收审查和报批给予优先办理;在符合规划和用地管制的前提下,扶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住建局: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打造特色旅游小镇,积极申报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在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中,协调推进旅游户厕建设。

兰山规划分局、商城规划分局:在城乡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增强城乡宜居宜游功能。

城管局:负责城区区管户外旅游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督导城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和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提升旅游服务功能。

交通分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规划建设旅游交通体系;会同旅游部门将通往旅游区的标识纳入全区城乡道路交通规划,完善旅游标识;会同相关部门提升车站旅游服务功能;参与旅游联合执法活动。

公路局:规划建设通往旅游景区的公路,实现和市内交通的无缝连接。

水务局:研究完善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推荐争创市、省级和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促进水利旅游发展。

农业局:研究制定农业旅游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促进农业旅游发展;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林业局:研究制定林业旅游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推动林业旅游发展。

商务局:推动旅游业利用外资,引进管理服务品牌;加大老字号品牌传承、弘扬和开发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街区、特色餐饮和主题酒店;指导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

文广新局:研究制定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推动图书馆、艺术团、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向社区公众开放;打造文化旅游演艺项目、节目,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

文化执法局:督导全区文化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歌舞场所)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参与旅游联合执法活动。

卫计局:研究制定中医保健旅游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推动中医保健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才培养,组织开展药膳养生、保健按摩、中医知识修学等旅游活动。

环保分局对旅游业项目环评等给予重点支持;加强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统计局:联合旅游局建立旅游相关分类标准,建立旅游考核评价体系。

工商局:依法负责旅游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旅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据职能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案件。

质监局:组织完善旅游标准体系,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加强旅游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合开展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安监局:做好旅游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参与旅游安全联合执法活动。

食药监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游客饮食安全;参与旅游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金融办:研究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投入旅游业。

物价局:加强对旅游市场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监督检查。

老龄委:打造适合老年市场的休闲养生养老产品,发展度假式居家养老。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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