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目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 |
4月15日 |
2 |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全域旅游创建工作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 |
6月15日 |
3 |
成立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拨付创建专项经费 |
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各镇街 |
4月15日 |
4 |
召开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动员大会或旅游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工作任务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 |
4月15日 |
5 |
制定印发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
4月15日 |
6 |
组建旅游发展委员会,配套完善综合协调、旅游规划、旅游执法、行业统筹等工作职能 |
区编办、区旅游局 |
6月15日 |
7 |
实行旅发委专(兼)职委员制度 |
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旅游局 |
6月15日 |
8 |
建立“1+3”旅游综合监管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区旅游局、区工商局、兰山公安分局、区法院 |
6月15日 |
9 |
完善旅游发展保障机制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 |
6月15日 |
10 |
涉旅部门出台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行行+旅游”融合发展 |
区委组织部、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
6月15日 |
11 |
设立旅游数据中心,健全旅游统计机构,配足人员,列支专项经费 |
区编办、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12 |
将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及旅游专项考核 |
区委督查室、区旅游局,各镇街 |
4月15日 |
13 |
改革创新其他旅游及相关体制机制 |
区旅游局、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
6月15日 |
14 |
以全域旅游的理念指导各类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
区发改委、兰山规划分局、兰山国土分局、兰山环保分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15 |
对旅游区、旅游服务城镇等旅游主体实施与之相关的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
区旅游局、兰山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兰山环保分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16 |
编制全域旅游规划并审批实施 |
区政府办公室、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17 |
建立完善审批旅游规划制度。旅游部门完善旅游规划立项、论证、评审管理办法 |
区政府办公室、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18 |
构筑新型旅游功能区,打造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19 |
旅游餐饮特色鲜明 |
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0 |
旅游住宿设施多样齐全 |
兰山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1 |
旅游产品业态类型多样丰富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2 |
旅游购物丰富多彩 |
区商务局、区商城管委会、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3 |
完善旅游文化娱乐休闲设施 |
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4 |
红色旅游特色突出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5 |
乡村旅游亮点纷呈 |
区旅游局、兰山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食药监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6 |
加强园区型旅游产品 |
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7 |
发展旅游淡季旅游产品、旅游业态,提高旅游产品不同季节的时间组合度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8 |
发展目的地型旅游产品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29 |
打造旅游吸引物,提升产品质量 |
区旅游局、区统计局、兰山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30 |
搭建旅游产品开发及其投融资平台。组建旅游集团 |
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31 |
强化项目带动产业发展 |
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兰山国土分局、区商城管委会,各镇街 |
6月15日 |
32 |
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创新经营体制机制 |
区旅游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镇街 |
6月15日 |
33 |
培育乡村旅游新型经营主体,支持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建设。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34 |
设立旅游业发展基金,支持旅游业发展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4月15日 |
35 |
推进“厕所革命”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经信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兰山交通分局、区文广新局、区文化区场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36 |
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 |
兰山交通分局、区公路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37 |
建设旅游综合服务区 |
兰山交通分局、区公路局、区经信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38 |
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 |
兰山交通分局、区公路局、区经信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39 |
配套建设旅游停车场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40 |
完善旅游集散服务体系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41 |
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 |
区旅游局、兰山交通分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42 |
强化配套公共游憩设施 |
兰山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科协、区民政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43 |
推进智慧旅游基础建设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44 |
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 |
区旅游局、区质监局,各镇街 |
5月15日 |
45 |
全员开展服务技能培训 |
区旅游局、区人社局,各镇街 |
5月15日 |
46 |
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5月15日 |
47 |
推进旅游交通便捷化 |
兰山交通分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48 |
推进旅游服务智能化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49 |
建设旅游志愿者队伍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5月15日 |
50 |
强化旅游安全保障服务 |
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兰山公安分局、兰山交通分局、区公路局、区工商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51 |
制定全域整体营销方案 |
区旅游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52 |
实行联合捆绑营销 |
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53 |
加强区域合作和对外交流 |
区政府办公室、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54 |
创新全域旅游营销方式 |
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55 |
实施亲情沂蒙品牌营销战略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56 |
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有1-2家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社,3-5家进入省内旅行社50强 |
区旅游局,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各镇街 |
6月15日 |
57 |
扩大应用旅游“红黑榜” |
区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
6月15日 |
58 |
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59 |
提升文明旅游水平 |
区旅游局、区发改委、区质监局、区文明办,各镇街 |
6月15日 |
60 |
倡导绿色旅游消费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61 |
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62 |
开展旅游企业节能减排 |
区节能办、兰山环保分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63 |
推进全域环境整治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64 |
注重城乡特色风貌营造 |
区住建局、区委农工办、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65 |
营造创建发展社会舆论氛围 |
区委宣传部、兰山交通分局、区公路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4月15日 |
66 |
大力促进旅游就业 |
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67 |
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富民 |
区扶贫办、区统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68 |
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 |
区旅游局、区物价局、区文广新局、区科协、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69 |
档案资料规整齐全 |
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
6月15日 |
70 |
报送迎查验收线路(含现场检查点)和导播词 |
区旅游局,各镇街 |
6月15日 |
备注:创建资料是反映创建成果和迎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涉及创建工作任务的各类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报送区旅游局创建办审查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