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退役军人系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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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退役军人发〔2020〕1号
关于印发《区退役军人系统加强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机关各科室: 《区退役军人系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30日
区退役军人系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杜绝疫情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系统工作过程中传播、扩散、蔓延,结合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特点,制定防控方案如下: 一、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引导退役军人通过权威部门、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站获得和宣传疫情防控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汇聚精气神,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科学的态度认识疫情、应对疫情,自觉按照科学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发现疫情要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 二、全面做好清洁消毒。进一步加强服务场所和科室的清洁、消毒、通风力度,每天早上上班前对柜台、桌椅、座椅等部位进行全方位擦拭消毒,8:30、13:30前对接待场所进行喷洒消毒液;每天两次开门窗通风,下午下班后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或消毒液对接待场所进行消毒,确保接待场所干净卫生。疫情解除前,大厅接待人员佩戴手套、口罩上班。对工作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时通报所属单位、镇街和疫情防控部门。 三、严格做好检测、登记。在服务场所入口处设立检测点,对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相关症状问询,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及时引导就医,并迅速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全力将疫情控制在萌芽阶段。 四、减少现场业务办理。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接触性感染和交叉感染,通过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向广大退役军人发出倡议,公布业务咨询专线电话,建议退役军人在疫情解除前尽量不要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如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面的疑问,拨打专线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要热情认真对待电话咨询,能即时答复的即时予以答复,需要调查落实后答复的要告知答复时间,并按时答复。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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