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广大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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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广大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紧密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鲁牧动卫发﹝2020〕2号通知精神,全力防控非洲猪瘟等各类动物疫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密防控疫情传播,兰山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特向全区养殖户发出倡议。 一、严格落实畜禽检疫申报制度。养殖场凭有效防疫证明主动向兽医主管部门申报检疫,经检疫检验合格,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动物及动物产品方可出场。 二、严格落实进出场洗消工作。对养殖场出入口、养殖区、生活区、圈舍、车辆、器具、厂区及工作人员,严格做好每天清洗、消毒工作。 三、严格毛皮动物消毒灭源工作。水貂、狐狸、貉等特种养殖场要立即做好粪污处理和消毒工作,做好毛皮动物的登记、排查、引种调运、屠宰等工作,自觉接受兽医站相关人员的监管。对合法捕获饲养的野生动物等有关情况要迅速上报相关部门,确保不出现疫情传播的危险。 四、严格落实好无害化处理制度。养殖户是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区所有养殖户产生的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必须由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依法依规处理。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模式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系统,由村级防疫员或官方兽医或保险公司确认品种、数量后,留取影像资料,并做好死淘登记,为存出栏防疫疫苗数量订购、出具检疫数量的摸底做好第一手资料。严厉打击随意抛弃、销售、贩卖、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病死畜禽流向餐桌。 五、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养殖户从业人员确保自身卫生健康,最大限度避免人畜共患病交叉感染。尽量减少与外界往来,严防鼠、麻雀等外来病原传播。 全区广大养殖户朋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非洲猪瘟及其它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疫防控工作不出问题。 兰山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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