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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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报告6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6例无症状感染者,经专家组初步判断与该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这起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目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既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又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病传播风险,现对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1、凡现居住我区且与青岛市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9月23日以来去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自青岛返兰的人员,请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对外接触,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可在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情况下(佩戴口罩,独自驾车或骑车),自行到属地镇街道(经开区)采样服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按要求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对即日起青岛新入兰人员严格按照“2+1+7”(即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7天健康监测)防控要求进行管控。 2、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因故必须前往,在青岛期间要尽可能减少外出或与他人接触机会,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要坚持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室内勤通风等防护措施。从青岛市返回后,要按照兰山区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3、市民要时刻保持注意个人防护意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4、密切关注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做好自我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 5、加强对医院、学校、市场、冷链、监所、养老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消毒、亮码通行等防控措施,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 附件:兰山区核酸采样服务点及联系方式。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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