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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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兰山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以下5类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1. 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 2. 48小时以内所有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 3. 2岁以下的婴幼儿不建议采样; 4. 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 5. 处于封控小区居民、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二、时间地点 1.时间:4月7日-4月10日,具体时间以所在镇街道、经开区通知为准。 2.地点:全区以镇街道、经开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核酸检测,按指定时间到指定采样点,分时段有序采样。 三、注意事项 1.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健康兰山服务号”将开启应急模式,暂时停用部分功能。广大群众在检测时请务必携带手机、身份证,提前通过“健康兰山服务号”进行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请持原截屏检测码或纸质检测码,到采样点进行扫码采样;未提前注册和未携带纸质检测码的,请到采样点现场扫码注册、领码;无智能手机的持身份证采样。 2.所有参加采样的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服从现场指挥管理,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严禁随地吐痰。 3.待前一位受测者完成检测时,不要立即摘口罩上前检测,应等待医护人员完成双手消毒、拿出新采样棉签后,迅速上前摘下口罩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完后立即戴上口罩,迅速离开采样点,严禁随地或向采样垃圾桶吐口水,回家后立即进行手部清洁。 4. 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6. 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7. 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对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人员,均视为正常出勤。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不必恐慌,不驻留观看,不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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