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您关心的医保业务这样办(十问十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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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临沂市参保人,因疫情原因,临时在外地无法返回临沂,如果发生疾病需要住院,发生的费用能直接联网报销吗? 答:如果临沂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市就医:我市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省内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在省内异地临时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即可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联网结算。住院联网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三个目录”和参保地支付标准,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由个人首先自付5%后,按照临沂市医保支付政策实现联网报销结算。 如果临沂参保人在省外就医:参保人可通过“临沂医保APP”等渠道办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备案后可在就医地自主选择一家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联网结算。住院联网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三个目录”和参保地支付标准,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由个人首先自付5%(未办理备案的先自付比例为10%)后,按照临沂市医保支付政策实现联网结算。 2.疫情期间,请问如何通过线上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 答:打开“临沂医保”手机APP,登录后依次点击“慢病认定办理”--“新增资格认定”,填写申办信息,在线提交门诊或住院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申办材料。 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等病种,随时申报、即时办结,次日享受待遇;其他病种随时申报、20个工作日内办结,次日享受待遇。疫情期间,门慢认定医院先线上审核材料是否合规、完整,疫情缓和后再收取纸质材料。 3.我办理了糖尿病的慢性病资格,疫情期间每次可以开多少药量? 答:疫情期间,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务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单次取药量暂时放宽到3个月,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 4.我是临沂市参保人,已经在本市办理了高血压门诊慢性病,因为疫情,我现在滞留在外地无法返回临沂,在外地就医拿降压药能不能报销? 答:因疫情不能及时返回临沂市的门慢患者,在省内异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无需备案可联网直报;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需电话或网上备案后回临沂凭发票、处方等材料回本人门慢定点医院报销。 5.我是临沂市退休参保职工,在青岛市长期居住并办理异地安置,也把门慢定点备案在了青岛,但前几天去北京探望亲戚,因为疫情原因没能及时回青岛,而是在北京拿了门慢病种用药,请问还可以报销吗? 答:能报销,可以凭发票、处方等材料回临沂市的门慢定点报销。在省外就诊需要电话或网上办理门慢备案,备案后符合规定的费用先自付5%后再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如果没有办理门慢备案,符合规定的费用先自付10%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6.我换城市工作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该怎么办理? 答:目前,临沂市已实现医保关系转移业务网办、掌办,参保职工可通过临沂医保APP、小程序和个人网厅等方式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无需到现场办理。因对方转入地或转出地医保部门业务系统未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而无法线上办理的,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我市医保业务人员联系,我们将提供代办帮办服务,需要邮寄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免费邮寄。 7.我以前参加的是居民医保,现在找到工作单位要给缴纳职工医保,该怎么办理? 答:首先要办理居民医保的停保手续,再由用人单位为新入职员工办理职工医保增员业务。居民停保业务可通过“临沂医保APP”、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临沂医保一窗通(个人办事)”进行办理,单位职工新参保登记可通过“临沂医保一窗通(单位办事)”进行办理。 8.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费,疫情期间如何缴费? 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人员,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无需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缴费。具体操作流程是进入小程序后选择“灵活就医”-“医保自主申报”-“增加人员”,即可自助缴费。 9.家中老人因病瘫痪,需要申请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疫情期间如何办理? 答:疫情期间,您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咨询相关政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开展失能等级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公示通过后即可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0.用手机或电脑线上办理时遇到问题怎么办? 答:参保单位和个人涉及参保缴费、转移接续、退休年限认定和待遇审批、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业务网上无法经办时,可电话联系服务窗口和信息技术科室协助处理解决,也可提前预约到窗口办理。如果您想咨询医保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中的“局长信箱”模块进行留言,或在微信公众号对话框输入参保所在“县区”名称获取电话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人进行解答回复,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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