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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2023-10-09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xjsyxx/2022-0000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3-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xjsyxx/2022-0000004
发布机构: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3-10-09

临沂西郊实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小学生守则

    一、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好学好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三、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四、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五、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六、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七、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八、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九、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要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学籍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籍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新生入学

 第二条  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三天内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到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造具名册,上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建立学籍。在籍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其他学校在籍学生、同级学校已毕业学生等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籍。

转学和借读

 第五条  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经学校同意,准予转学。

 第六条  转入我校的学生,需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批准后,持转学证明及本人档案材料,由校长签字,班主任方能接收,然后到学籍管理员处备案,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安插学生,否则一经查实,将给予校纪处分。

 第七条  学生转出,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字同意,校长签字批准,学籍管理员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学生,须在一周内,到校办理转学手续,并同时做好平台转学异动,否则依据规定取消学籍。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

 第八条  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确属工作需要,且符合政策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借读学生持户口本和原校证明,办理借读手续。休学、复学、复读和更名

 第九条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审查同意,报教体局基教科核准后,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规定级别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第十条  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规定级别医院证明,学校核准后,持休学表和原学生证到教体局基教科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  学校一般不收复读生,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复读的,经校长同意,报教体局基教科批准,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  初中、小学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外,不准退学。擅自退学或因班主任工作失误导致学生退学,将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处理。退学学生学校将及时办理消籍手续。

 第十三条  更名手续的办理,无论学生姓名还是身份证信息只允许更改一次,由个人写申请,班主任签字同意,报学校批准后,集中到教体局基教科办理。

升级、跳级

第十四条  中学和小学段内采取直升式,取消留级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成绩优秀、智力超常,经考核实际水平达到高一年级(不含升段学年)程度者,如本人自愿,家长同意,经学校批准,准予跳级学习,并报教体局备案。

考核

第十六条  小学、初中每学期一般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有些科目可根据平时的成绩进行评定,不必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  学生的评语和鉴定,应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省制订的《中小学生思想道德评定试行方案》为依据,主要反映学生品德、智力、爱好、特长、身心发展以及参加各项活动的情况。评语和鉴定由班主任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恰当,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星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

    根据学校改革推进工作计划精神,现将五星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明标兵、体育标兵、英才奖(优秀特长生)、腾飞奖(进步奖)等奖项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在全校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三年级各班、中队中进行。

    二、评选条件

    (一)五星学生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道德高尚。具有“五爱”精神、民主与法制意识、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

责任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2、善于学习,方法科学。能较好的掌握各科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形成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赢得最高的学习效率;能初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3、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善于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积极参加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公益劳动、家务劳动),爱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团、队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4、体魄健康,人格健全。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体魄,体育成绩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尤其是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具有适应各种生活环境的能力。

    5、兴趣广泛,善于合作。能有效的对他人进行沟通交流、团结协作,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勇于承担责任,具有尊重他人的意识和能力;有健康的情趣和广泛的爱好和一定的特长,积极保护自然环境,具有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具备五星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做到热心班级工作,主动为班级、同学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尽职尽责的完成担负的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所在班、组是学校或班级的优秀集体。

    (三)文明标兵、学习标兵、创新奖、体育标兵、英才奖、腾飞奖等评选条件与“五星学生”评选标准的1、2、3、4、5项分别相同。

    三、评选程序

 1、各班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本班实际,由班级教导小组和班委会(组)分别按照1:1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2、各班在确定各单项候选人名单时,应采取民主方式评选,评选结果向全班公布。

    3、各班按规定填写各奖项名单,上报政教处,学校予以审批通过。

    四、评选要求

    1、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体系,评选表彰五星学生等奖项,是我校实施“六年办学规划”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新世纪对人的基本素质的提出的新要求、新内涵,为落实学校改革推进工作计划精神,我们对本次评选条件进行了相应修改和完善,增添了创新精神、心理素质、环保教育、学习兴趣和学会合作等方面的内容,重点突出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班要切实领会文件精神,把评选的群众性和表彰的先进性充分结合起来,坚持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2、各班要严格评选程序,将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学生,不得预留机动指标,不得突破分配

指标。坚持自评、组评、师评相结合,增加评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奖项原则上不重复表彰。

    4、学校成立由校长室、政教处、教导处、综治办、工会和师生代表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评选工作。学校将对各班评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程序评选的结果,一律不予审批,对违反原则的,已经查出,撤消名额,通报批评。

    5、严格批报手续

   (1)各班上报的奖项,要做到手续齐全,如有缺漏,不予审批。

   (2)各奖项审批表意见栏必须由学生、班干部、教师代表分别填写,逐级签署意见。

   (3)所有材料要按时报送政教处,逾期不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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