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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四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2025-05-01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d4zx/2022-00000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第四中学  发布日期  2025-05-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第四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d4zx/2022-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沂第四中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5-01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项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强化支出报销审核责任制度,建设节约型学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兰山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兰山区中小学幼儿园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参照)》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财务支出的报销流程、报销办法及报销具体要求等管理办法。

一、财务支出报销流程

(1)事前审批。

所有支出业务事前必须以工作呈报单的形式报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无事前审批的业务,财务办不予办理。

(2)支出报销流程。

经办人整理票据、填制“费用报销审签单”è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è财务办人员审核票据、加盖审核章è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字è分管业务副校长签字è分管财务副校长签字è校长签字è经办人持报销凭证到财务管理办公室登记è财务人员办理报销。

二、财务支出报销办法

(一)基本支出

1、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

(1)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货物验收单、出入库单、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货物采购审批单。

(2)大宗办公用品(设备)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货物验收单、出入库单、货物采购审批单、政府采购计划表、合同复印件,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应附固定资产增加单。

2、水费、电费、电话费

报销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费用明细及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审批单。

3、差旅费

(1)城市间交通费:应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火车为硬卧,高铁/动车为二等座;乘坐轮船为三等舱;乘坐飞机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实际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2)市内交通费:应按出差天数计算,包干使用,其中到外省及省内其他城市出差的最高不超过80元/人·天;到市内县区出差的最高不超过50元/人·天;区内到经济开发区、义堂镇、枣园镇、半程镇,白沙埠镇出差的,交通费30元/人·天;到李官镇、汪沟镇、方城镇出差的,交通费40元/人·天。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算,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算。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或单位租车出行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不得报销区内交通包干补助费。

(3)住宿费:教职工出差应住单间或者标准间,同性别的两位工作人员,应报销一个标准间的费用。住宿费标准按照《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执行。

(4)出差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是不超过100元/人·天,按照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标准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分时段报销。

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机票或车票、住宿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明细,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出差审批单、文件依据等。

4、培训费

培训费包括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学校举办各种培训会产生的费用。

(1)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市

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培训费等费用,审核报销办法参照上述的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学校举办的各种培训会费用:

①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报校委会审定后执

行。

②培训费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

培训资料费以及其他费用。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资料、交通费

其他费用

合计

240

130

50

30

45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用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③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每学时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学校举办的各种培训会费用报销时应提供住宿费发票、餐费发票、场地费发票、费用明细、讲课费发票或讲课费报销表、授课老师信息(职称证明、授课老师身份证号、手机号及银行收款信息)、培训审批单、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等。

讲课费报销原则上使用发票作为报销凭据,确因特殊情况使用报销表发放讲课费用的,学校应当月计提个税,次月代缴。

5、公务接待费

(1)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公务接待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不得超过市直机关二类会议伙食费标准(110元/人·天)。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用餐人数,工作人员用餐一律凭票安排份饭,标准不得超过30元/人。

(3)工作餐应注意节俭,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

(4)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符合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定点饭店,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公务接待费应据实一次一结账,提供当日餐费发票、住宿费发票、费用明细,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

6、会议费

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会议场所租赁协议、文件通知等。

会议费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标准参照上述培训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汽车租赁费

报销时应提供定点汽车租赁公司出具的发票,费用明细,租车审批单、派出单、公务用车租赁协议。

8、物业管理费

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政府采购计划表、物业管理费合同、审批单。

9、印刷费

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政府采购计划表、验收单、印刷服务协议、审批单等。

10、资产处置费

报销时应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报废)审批表、非税收入票据、相关的费用发票、会议记录等。

11、维修购置费

(1)维修费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履约验收材料、政府采购计划表、合同复印件、预算编制说明或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审计决算材料,20万以上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应附固定资产增加单。

(2)购置费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履约验收材料、政府采购计划表、合同复印件,20万以上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应附固定资产增加单。

12、工会会员、离退休人员福利费

报销时应提供发票、费用明细、领取人签字名单、文件依据、会议记录、审批单。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报销时应提供发票、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等。

14、工会会员、离退休人员查体费

报销时应提供相应发票、费用明细、查体人员名单、合同复印件、会议记录。

15、入托费补助费

报销时应提供:

(1)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普通发票,票据上注明幼儿所在班级,幼儿家长签字。

(2)户口本的索引页及幼儿户口单页复印件。如果孩子不和家长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可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3)就读幼儿园盖章的幼儿在园证明。

(4)入托费补助费报销表。

入托费报销原则上不得超过36个月。

16、退休人员安家费

报销时应提供安家费报销表、安家费审批文件。

17、遗属补助费

报销时应提供遗属补助费报销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花名册。

18、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精神文明奖、教师绩效考核奖、教学成果奖、班主任补贴、校长职级工资

报销时应提供文明奖、考核奖费、教师绩效考核、教学成果奖等费用发放报销表、奖金审批表、计算过程材料、公示说明、实施办法等,并实行点对点支付方式,直接支付至教师工资卡。

19、自制费报表的使用范围:上级部门下发的监考费(不含餐费)、临时工工资、教师绩效考核费用、取暖费、精神文件奖、教学成果奖、班主任补贴、校长职级工资、车补、学生退费、年度考核优秀奖、遗属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费,500元以下搬运费、劳务费、零活费。

19、其他支出

报销办法参照上述支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项目支出

参照基本支出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往来款支出

往来款支出包括应付款的支出和往年结余资金的支出。

1、应付款支出的前提是已收到往来款项,以收定支

应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应付款报销时应提供收款单位的往来票据或费报销表(收款人为个人的)、发放文件依据。

2、往年结余资金支出报销参照上述的基本支出报销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财务支出报销的具体要求

1、学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应有预算批复,无预算批复不予办理报销。

2、学校对所有经济业务的报销,严格按照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签制度。

3、严格执行《临沂第四中学公务卡管理办法》,加大公务卡使用范围,需用公务卡结算的经济业务,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执行,如出现应使用而未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消费支出,应由经办人写出仅允许一次的书面承诺书,作为附件存入会计档案,同时财务人员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4、经办人应在报销票据空白处注明“经办人”并签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公务卡消费扣款信息截图)应注明持卡人姓名。各种凭证、费用报销单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金额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报销单据按规定粘贴。不符合要求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5、经办人对报销票据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报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并限期整改;如虚假票据已经报销,经办人应写出说明将报销款交回财政并追究经办人责任。

6、各种费用报销方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奖金、入托费、遗属补助、安家费、车补、校长职级工资、班主任费等对个人的各种补助款,采取点对点支付方式,直接支付至教师个人工资卡中。

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报告制度,以下两种情况报销时应提供会议记录:

(1)一次性项目安排: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1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5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和装饰工程项目;3万元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2)一次性资金使用额度:3万元以上的会议费、学习培训费、对外宣传费、公务接待费等公务性支出;1万元以上的扶贫、捐赠支出;其他较特殊的1万元以上的公务性支出项目。

8、支付款项时,发票收款方应是公司名称,但因某种原因需要支付到个人的,必须由公司开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且附上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使用银行批量代发业务的支出项目,需附上银行批量代发明细表。

10、学校收入应按月汇总,填写临沂第四中学收入统计表,出纳会计、主管会计、分管校长、校长签字,统计表后附非税收入票据入账。

11、已发生的支出业务,经办人要及时取得发票,按流程签字后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当月报销,当年发生的业务年底全部报销完毕,确因特殊原因,当年未付款的,12月份列支出挂账,次年再付款。

12、报销时间:经办人应在非结账时间段内办理报销业务(月结账时间段为每月底2个工作日,次月月初3个工作日)。

四、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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