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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玉龙湾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2023-10-10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yulwxx/2022-000003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玉龙湾小学  发布日期  2023-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玉龙湾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yulwxx/2022-0000031
发布机构: 临沂玉龙湾小学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3-10-10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工作职责、收费公示、管理制度、经费审批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2.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4.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5.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6.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7.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8.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9.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10.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12.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13.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14.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15.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二、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

3.按照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4.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2.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3.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4.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5.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收费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规范收费公示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制度:

1.根据市局的有关规定,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

2.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二)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每学期注册时,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学校收费一学期只能一次,收费时,一律由学校总务处办理,其他处室(包括年级、班级、个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学校一种收费发票,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代办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拨代支,虚列虚报,私设“小金库”。

(三)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建立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依法收费教育,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制度。因此本校对所有收费行为采取如下措施:

1.对违反上级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违纪收费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责任人,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违纪收费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经费审批制度

开支报销应做到:

1.力求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

2.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3.发票的内容要具备六要素:时间,单位,内容项目,数量价格,金额大小写,盖公章及收款人签名;

4.每张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校长审批;

5.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张开支发票必须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全体师生都是社会的主人,都有爱护公物保护公物学校财产安全的义务,各位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爱护财物的思想教育,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本班的校产,发现有损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全校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新增、损耗、报废、调拨等帐册或报表,并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与帐物是否相符。特制定了固定资产增加与减少程序如下:

1、固定资产增加程序:

(1)各科室申请交总务处,由学校写出报告报教育局有关科室进行审批,

(2)教育局相关科室批准后,确定购置产品。

(3)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到总务处办理登记验收和领用手续,记入该科室固定资产帐册。

(4)部门管理员根据该产品正式发票,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单,单位负责人、总管员、部门管理员、验收签字。

(5)报帐员审核发票、增加单无误后,到结算中心由主管会计在增加单上加盖公章后,办理付款手续,增加单相应联由结算中心会计、总管理员分别计帐。

2、固定资产减少程序:

(1)由学校及有关部门进行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果写出报减申请报告(一式四份)。

(2)申请报告教育局校产办审批盖章后,到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盖章。

(3)部门管理员根据帐面金额及审批盖章后的申请报告,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单,单位负责人、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签字。

(4)学校根据审批将报废资产进行处理,报帐员审核变价收入单据、减损单无误后,到结算中心由主管会计在收入单据、固定资产减损单上加盖学校财务公章。减损单相应分别由结算中心会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分别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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