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枣园中学餐厅管理制度 | ||||||||||||||||||||||||
2023-09-05 点击数: | ||||||||||||||||||||||||
|
||||||||||||||||||||||||
|
||||||||||||||||||||||||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 二、营业前应先申办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每年到期进行年审换证。 三、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四、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物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五、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面的地板),下水道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六、所有原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新鲜、无异味,加工后应当无杂物、无污秽。加工完毕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