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方城镇中心小学班主任管理制度 | ||||||||||||||||||||||||
2025-04-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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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方城小学班主任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一、班主任聘任制度 为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的地位 1.班主任是选聘的对班集体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教师,是班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基层的政治骨干,既是班级的指导教师,也是班级的灵魂; 2.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的直接领导者,有权决定班级事务、学生的一般奖惩及学生干部的选拔等工作; 3.班主任是密切联系任课教师、学生组织和家长的纽带,要积极协调和联系各方,形成合力,获得优良的教育效果。 (二)、班主任的选聘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度,由学校政务处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件,(可根据情况聘用教师),考查合格后由学校下达聘书,办公室备案; 2.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全体教师(男、女40岁以下)应积极应聘班主任。 (三)、班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有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业务能力;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工作中。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抓好学生的政治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2.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关心学生生活,抓好日常管理; 5.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化竞赛和文体活动。 二、班主任评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由教务科、学生科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结合学生评议,对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任课教师、师德高尚的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4.学校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计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标准见《方城小学文明班级考核细则》。 (三)、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方城镇中心小学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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