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三实验小学学校安全制度 | ||||||||||||||||||||||||
2025-05-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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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条例,望全体教师认真执行: 1.教师要结合自己所教学科特点,清查出该学科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尤其是在有实验课教学的过程中,首先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工作得到落实。 2.全体教师在平时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必要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教师发现学生有突发疾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治,实行“谁发现,谁负责”原则。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 4.教师教育学生注意方式方法,发现学生有异常表现或擅自离开学校应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政教处反映。 5.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离教学场所,确保学生上课安全。 6.实验员应该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实验课应有教师现场指导,确保操作规范,严防造成伤害。对易燃易爆物、放射物和有毒物品等要按照公安和消防、卫生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 7.体育课教师在上课时应该排除训练场地和器材等安全隐患。体育老师应该加强运动技术要领和准备、整理活动的指导,做好学生运动中的安全保护。 8.计算机室的管理人员要加强网络管理,采取必要的网络技术方法措施,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 9.班主任应建立学生体质档案,如果发现有癫痫病的学生,要安排人监管其行踪,并与其家长联系签定责任书。班主任在组织学生活动时要严禁有病、体弱和身体不适的学生参加。 10.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如有必要应该向上级部门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开展。但活动时要有安全预案,外出时要明确责任。 11.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素质,杜绝职业犯罪。若老师工作失误或不力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教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育方法要得当,不得歧视学生,由教师处理不当带来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实验室(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室的试剂,严禁用舌尝,用手拿,用鼻直接嗅;如接触过有毒物品,应及时清洗干净。 2、给玻璃仪器加热时,应注意加热方法和注意事项,以防仪器破裂。 3、严禁用打火机代替火柴点燃酒精灯,应注意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防起火或爆炸。 4、不能用汽油代替煤油或酒精做燃料,酒精、汽油等易然品应装在密闭的容器内。当大量的酒精、汽油等洒落在地板时,要立即开窗通风,严禁室内明火,以防爆炸或起火。 5、使用水银和温度计做实验时,应注意防止水银蒸汽中毒,当有水银洒落在地板时,应立即进行清除处理。 6、使用小刀、剪刀、玻璃等器材时要小心,应注意防止划伤或割伤。 7、做电路实验时,严防用手指直接连接电池两极,不能手直接接触导线去掉绝缘皮的部位,以防触电和烫伤,有问题及时告知老师。 8、用水做实验时要及时关闭水龙头。严禁课堂上水溅满桌,打水仗。水管和龙头有问题先告知老师。 9、做加热实验时,正确使用酒精灯或固定住蜡烛,不能用手直接触碰加热物体,以防烧伤和烫伤,有问题及时告知老师。 10、刷洗玻璃仪器时,不要乱甩,以防废酸、废碱等废液溅到他人身上。 11、废液、废纸、火柴棒及玻璃碎片等不得随便抛扔或倒入水池,应分类处理,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内。废电池不得随便丢弃,应集中处理。 12、任课教师要严格控制学生实验用电,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清洁大扫除时,不能弄湿电源线,不能用潮湿的手触摸正在工作的电器设备。 13、下课离开实验室时要关闭照明、多媒体、空调等电源,关好门窗。 14、处理好突发事故:实验室发生触电、中毒、爆炸、着火、失窃等突发事故,教师要迅速果断处理,并立即报告校领导。事后要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制订防犯措施,并把事故发生原因及损失情况报告主管部门。 二、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是学生进行科学实验操作的场所,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规则、实验室安全规则和小学生观察实验守则。 2、出入实验室要有秩序,不带零食、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 3、实验前,学生应认真清点实验所需仪器、药品、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未经老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实验准备就绪后,经老师同意方可开始实验。 4、实验开始后要做到三定位(定组、定位、定仪器),实验桌要保持整洁,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实验中严格遵守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完成实验报告。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积极思考,实验过程不得喧哗,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5、实验进行中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事故迹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老师。 6、实验中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节约实验材料。学生在实验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应及时报告教师。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迅速妥善处理。凡是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挥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设备者,必须写出书面检讨,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7、要有环保意识,废物(废纸、火柴梗)等杂物要先放在小废物桶,不得倒入水槽、放在桌洞或随地乱扔,应倒入讲台旁大垃圾桶集中处理;废液滤除废物后再倒入水槽。 8、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仪器、工具、材料;清理桌面、地面、水池;关闭电源、水源;最后做完实验的班级要负责整理归还。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严禁私自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否则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实验室是教学公共场所,每天用后及时清扫,保持室内整洁如初。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安全隐患、漏洞及水、电、气、化学危险品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工作。 2、实验室除不定期检查外,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学科组长每月检查一次,学校结合寒暑假及重大节日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 3、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应有详细记录。 4、对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排除险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者予以奖励,因失职而引发事故者应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我校《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须加强管理、安全存放、责任到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工作。 3、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订购,需提出申请报告,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学校审核签字,一式三份交总务处统一办理。 4、对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正确计量和记载,严格保管。 5、一般危险品(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领有量不得超过三天。 6、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必须有负责人审批、限量发放(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双人签名、双人领用。 7、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使用的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残渣,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乱抛。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铁柜内,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8、学生实验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剧毒物品。确因教学等需要而必须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由指导老师在场指导,检查使用情况,严格审核使用记录。严禁学生单独进行实验,严禁把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外。实验完毕,使用剧毒物品后的残液必须妥善处理和保管,严禁乱倒乱放。 9、一般危险品价拨外单位,必须经基建后勤处审批,剧毒、麻醉品应报分管校长批准,并经学校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同意。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教学楼、运动场、食堂、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雕塑、假山等)。 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一、后勤处校舍日常管理员要坚持定期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二、后勤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长、校长,再报兰山区教体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四、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楼顶、屋面、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网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应定期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兰山区教体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后勤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临沂三小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临沂三小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附: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红梅 (校长) 副组长:李广艳(副书记) 成员:高吉凤 王立胜 张秀杰 刘海源 尤强生 李崇芳 马 慧 郑朋福 王涛 张建 张艳 杨鲁新 李名蕾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刘海源 成 员:尤强生 郑朋福 张建 高爱飞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及安全、保护公共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特制定以下我校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更换等工作。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和器材完好率100%,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实验室、微机室、广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 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7、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器,确保安全。 8、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10、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1、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2、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的材料。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14、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设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台帐。 15、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临沂第三实验小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校长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红梅 (校长) 副组长:李广艳(副书记) 成员:高吉凤 王立胜 张秀杰 刘海源 尤强生 李崇芳 马 慧 郑朋福 王涛 张建 张艳 杨鲁新 李名蕾 二、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监管职责 (一)校长官爱芬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分管副校长刘海源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校长管理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和处理有关事宜。 (三)后勤主任尤强生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食品从业人员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症状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四)后勤主任尤强生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检查食品配送过程的卫生状况并如实作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问题按规定上报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食品品尝和留样并如实作好记录。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做好与保证食品卫生有关的其他工作。 (五)配餐公司负责人为学校配餐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带领本企业人员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食品卫生及食物保洁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协助配餐管理员完成每周食谱制订,参加调剂食谱花样。带领本企业人员严格按食谱操作,按人数制作主副食量。负责验收食品,负责配餐发放到班级。对其配餐食品安全负全责。 (六)订餐员张健、交接员高爱飞为配餐主要责任人。要做配餐征订、交接清点验收工作,做好台帐记录,为配餐结算提供数据。分餐员郑朋福、陈冉冉、隋善文负责发放。 (七)财务办主任郑朋福进一步核实订餐员及交接验收人员提供的数据,组织配餐收费与结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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