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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025-05-21    点击数:  
 索引号  lsqlyyhsyxx/2023-000000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发布日期  2025-05-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学校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lsqlyyhsyxx/2023-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5-21

学校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实践活动: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坚决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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