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十六中学安全制度 | ||||||||||||||||||||||||
2025-05-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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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六中学学校安全制度 为落实兰山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检查工作会议的要求,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六、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九、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娟 副组长:姜自营 臧成军 姜良越 訾莉 成 员:全体教干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综治办。 校园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訾莉 成 员:涂士杰 各班主任
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一、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计划、指导和协调,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二、起草、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制度。 三、做好宣传,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工作。 四、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搞好档案资料管理。 五、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上传和下达。 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普法工作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普法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学期普法教育工作。 二、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及时开展阶段性工作。 三、定期聘请法制副校长向广大师生做法制教育报告。 四、安排专、兼职法制辅导员,定期上课。 五、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六、定期检评普法教育工作。
安全检查制度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包括教室、实验室、宿舍、围墙、厕所、校办工厂、伙房餐厅及其学校、教师其它用房等)。学校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危房立即封闭停止使用或拆除,坚决杜绝在危房中上课和进行其它活动。 2.加强校舍周围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校舍周围建筑物倒塌祸及校舍、师生。 3.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学校内部老化的电线及开关电器等设备要及时更换,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允许带电部分裸露在外,确保安全。 4.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严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学校食堂存在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的食品。 5.加强学生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防病治病的意识和能力。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新冠”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把“新冠”等疫情于校门之外 6.加强对师生的科学世界观教育,教育师生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崇尚科学、拒绝邪教。 7.未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准私自组织学生外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不适合年龄特点的其它活动。 8.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组成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防队,每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平时定期不定期督查暗访,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全面保障学校师生安全。同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禁学生进入网吧。
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界定 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缝针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然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二、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档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三、对末履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 对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等情者,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增强消防意识。 2、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消防安全的重大意义,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 3、学校要保障教学楼、宿舍楼的供水,消防器材配置到位。 4、总务出处应每年年底对学校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因电线老化漏电造成火灾。 5、一旦发生火灾,师生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9,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6、班主任要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防火灾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随便玩火、玩电。 7、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平安校园创建制度
1、学校领导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及时作出工作部署。 2、成立创平安领导机构,治安保卫、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暂住人口"七位一体"的综治办达到"六有"(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设施、有档案、有规章制度)、"五落实"(组织、制度、责任、报酬、奖励),充分发挥作用。 3、推行治安防范承包,在校区、生活区落实"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备专职保卫人员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3%,并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且持证上岗;财务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三铁一器"覆盖率达100%,食堂卫生、校舍等设施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齐备,科技防范措施逐步加强。 4、校区及生活区门卫室有专人值班,出入车辆落实牌证制度,院内车辆有指定停车处,落实防盗措施,来访人员严格登记。深入开展综治宣传和法制教育,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聘请法制副校长,经常对学生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活动,注重学习,品德"创优生"的转化工作,建立档案卡,专人帮教。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设有工作台帐。 6、搞好校内和周边综合整治,优化教学环境,确保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教职工学生严重刑事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无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学校周边200米内无影响学生学习的网吧、歌舞厅、台球桌等娱乐场所,师生有安全感。
“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工作制度
一、加强对师生的科学世界观教育,教育师生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崇尚科学、拒绝邪教。 二、不定期排查,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 三、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发现“法轮功”宣传品及时上交。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指导学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并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保证本部门、本单位的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得到化解。 二、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分析本部门、本单位的稳定状况,布置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措施。 三、落实好"一事一议、一事一调、一案一结"的"三个一"措施。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考查考核工作,建立完善的考核和工作机制。
调解员职责 一、加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依照调解原则进行调解,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调解不了的及时上报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接案和结案登记工作。 二、对所有接案和结案情况要认真详细登记,定期汇报。 三、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熟悉各种调解方法,能够熟练的运用各种技巧,妥善化解矛盾,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纪律。 四、定期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汇报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 五、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职工、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排查重点 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及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排查范围 一、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因集资不能正常兑现和金融诈骗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民间纠纷。 四、工伤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五、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汇报制度 一、要加强责任心,严格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进行上报。 二、单位实行半月排查、月报告制度,对搜集和发现的矛盾纠纷每月都要上报主管部门。 三、调解员对自行调处的要搞好材料整理归档,对各类矛盾纠纷,不管是自行调处的,还是自己调解不了的,都要进行汇报,书面报区教育局信访办。 调处制度 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措施,不能推诿扯皮,以免酿成事端。 二、单位调解员对发现的小的矛盾纠纷或苗头性问题,在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汇报的同时,坚持超前工作,就地调处。 三、对一般矛盾纠纷,由调解员进行调处,并将调处情况、结果记录在案,以备后查。 四、单位调处不了的的,及时上报区教育局信访办。
值班巡查制度
安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健全的保障机制,使我校安全工作 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经研究,特制定此值班巡逻制度。 1.教干24小时轮流带班,包括节假日。巡查校园,指导安全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 2.落实值班责任制,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坚持汇报制度,重大问题或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4.警卫人员必须全天24小时值勤,轮班上岗。定时和不定时巡逻相结合,加强巡逻密度,对重点要害部门实行重点看护,坚持对防盗报警器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加强 安全检查与防范。 5.警卫人员记好每天工作日志(包括每天的巡逻等11项工作程序),按照日志要求完成每天的工作。 6.警卫人员着装要整齐,注意仪表。 7.严格来客登记制度,对外来车辆严格控制,对外来人员实行来客登记制度。 8.政教处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楼层检查教师和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工作,确保到岗到位,确保学生上下楼行走安全。
警卫人员工作要点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学校聘用了警卫人员,警卫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勤、文明服务,积极提高各项能力和素质,警卫人员应做到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负责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把好大门关,执行大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出入,来访客人要登记,学生离校要出具教师签字的请假条,并由警卫室留存。 3.搞好校园内外环境治理,整理好教职工车棚,清理校外附近的摊点及社会不良青少年。 4.做好夜间值班巡逻,充分利用防盗报警器,做到有警必出、出警必全、检查必严,防止盗窃、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中午和下午学生放学期间要全体上高峰岗,疏导交通,处理突发事件,特殊情况下可请示值班领导或直接拨打有关电话。 6.下午放学后20分钟清理操场,清理封闭各楼,开启防盗报警器和电视监控器。 7.配合政教处和综治办搞好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8.做好学校组织的外出、集会等集体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 9.做好分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0.搞好内务卫生、值班室内外和学校大门两侧卫生。
报警制度
1.设立报警点,并确立一至两名报警信息人员。 2.对积极举报的各违法线索和报告的治安火灾事故要认真受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报警点重点情况线索,组织群众及时布控。 4.对重点的报警线索、信息给予奖励。 5.报警信息员工因工作失职造成信息失控和或重要后果给予从严惩处。 匪警:110 火灾报警:119 急救报警:120 交通事故报警:122
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为教学、科研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认真贯彻上级治安管理规定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事故、事件不断发生的部门,学校将给予严厉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经监督部门检查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提出整改仍迟迟不落实,以至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校给予部门负责人、直至责任人以行政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损失较大金额财物,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罢课、罢教、罢餐行为的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参加各类评比、奖励、晋职、晋级等。 四、对于人为责任事故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按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金100元或物资折款100元以下的,由直接责任人全部赔偿;100元以上的,赔偿100元后,再按500元以内赔偿40%,1000元以内赔偿35%,1000元以上赔偿30%,部门负责人按损失额30%的比例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用电管理由后勤处负总责,学校电工具体负责管理。后勤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的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按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综治办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政务处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电教室对电视、饮水机等班级、教研组用电设施每月进行一次检修,做好检修记录,确保用电设施的正常使用。 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面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有电工安装,严禁私自乱扯线路。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教室、办公室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各教研组、各处室、各位教师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建立流动人口档案,登记注销及时,对暂住、流动人口实行暂住常管,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三、实行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制,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严把单位临时工政审关,严防不法分子混入。 五、加强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促其遵纪守法
教职工出入校园管理意见
根据兰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此管理意见。请全体教职员工遵照执行。 1.请出入下车。 2.请在工作期间将车辆放入指定区域,车头按地面标识方向停靠。 3.请尊重警卫人员的正常工作要求和安排。 4.请告知我们的家属和亲朋在来访期间尊重警卫人员的正常工作要求和安排。 5.请讲究礼仪,表现出人民教师应有的素质和气质。
上学时间学生进出校门规定
1.任何学生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校门、离校。 2.凡因伤病等特殊原因确需离校的,需学生写出请假条,报班主任批准,经综治办或政务处核实后,方可离校。 3.学生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准在室外逗留,不准外出购物。 4.全体同学严禁与校外青年勾结、联系、来往,一经发现,严肃批评。凡社会闲散人员约请,一律不得外出接见。 5.学生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发现一起,没收一起,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以杜绝学生与外界的不利于身心发展的各种联系,也减少一些不安定因素的形成。 6.放学期间,学生也不准与闲杂人员外出、远离,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值班教干、综治办或门卫值班人员报告,并不断增强自护意识,提高自护能力。 7.放学后学生要尽快离校回家,禁止在操场、学校附近逗留。
校园机动车管理制度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兰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精神,并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此 制度。请有关人员遵照执行。 1.凡开车上班的教职工,一律到学校综治办凭证件登记清车主姓名、车型、牌照号码。 2.外来人员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校园内,上级领导和执勤干警车辆例外。 3.外来车辆必须配合接受学校警卫人员的各项安全检查,必须接受学校领导的必要的调度安排,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4.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并对在校园内停放,对期间所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上述车辆必须由车主本人凭行车证件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证件,否则,一律不予批准停放。
门卫考评办法
一、门卫若能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学校将承认其满负荷工作量。 二、门卫若能制止校门附近的偶发事件,或截留被盗公私财物,或社会反响很好,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 三、若因门卫脱岗或失职,造成公私财物流物,门卫应负担5—10%的经济损失。 四、若发现管理不到位,按次从工资中扣除人民币伍元。 五、全员考评情况较差,将扣发门卫资金,将门卫调离本岗位处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则,严守交通信号,听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行人外出时,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三、横过马路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设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地方,要严格遵守信号,在没有划设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的时候,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 四、不要在道路上聚集打闹、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进行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五、 不得损坏和随意拆移交通设施,不得钻跨、椅坐交通护拦、隔离墩。
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有关安全问题的专题会议。 二、参加会议人员由学校校长、安全员和存在隐患问题的班主任参加。 三、每次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限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每次例会由专兼职安全员或各校主要领导参加并汇报各种情况,要有会议记录。 五、所参加例会人员不能无故缺席,否则以旷职对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我校师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学校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各种安全隐患,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学校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四、排查治理内容 1.校舍及校舍周围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在危房中上课和进行其它活动。 2.饮食安全是否符合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严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消防设施和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检修,保证随时能用。 4.饮食、交通、自救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6.安全出口、安全疏散、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7.化学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2.综治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上报学校,并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由校委会进行协调,消除隐患。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食堂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就餐师生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提高“一切为了就餐者健康与生命负责”的认识,时时处处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食堂各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要严格按照食品采购、加工、销售、消毒各项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违犯操作规程。 三、食堂从业人员要随时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掌握食品卫生方面的有关知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防御能力。 四、食堂重地、闲人免进,尤其是主、副食操作间,更要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开饭时间尤其要密切注意陌生人进入就餐间及后面操作间。 五、腐烂变质食品一不许采购,二不许储存,三不许加工,四不许销售。隔夜的饭菜,一般不许再给师生吃,确认没有变质的食品必须经过高温加热后再给师生食用。
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一、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重大节、假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形成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校园网、手抄报、黑板报等形式定期对学校师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 三、建立学习情况检查制度。组织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丰富学生知识,提高学生的认识。 四、每学期举行一次安全法制报告会,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确保杜绝安全隐患。 五、实行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者追究其责任。 六、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有对师生和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尊重生命、珍爱健康、关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 二、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与防雷电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网络安全教育; 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0.防台风、地震等紧急状态的安全与防护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疫情自我防护和救治常识教育。 三、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自我保护、自我救护的能力与意识。 四、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活动。 五、坚持安全“每周一课”,做到每周有活动、每月有主题,将主题班会、办黑板报、每日读报结合起来,用灵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提高应急防护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八、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板报。 九、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每周给家长发安全知识短信,提醒和指导家长教育学生在家中的行为符合安全要求。 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或知识检测。 十一、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为确保各种集体外出活动符合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能够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需要外出的集会、活动若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安排,一般应在学校研究的基础上报请区教育局主管科室批准,否则不得实施。 2.集体外出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符合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实施方案应明确活动责任人。 3.事前务组织者必要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学校主管校长,经过学校研究报请上级批准后组织安排实施。凡是方案不完善的不予批准,要继续充实完善,未经审批同意不准组织实施。 4.组织者及相关责任人应在活动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尽职尽责,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正确处置活动中的突发事件。 5.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汇报活动情况。 6.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由学校乃至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校园安全应急演练制度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学校应急演练工作。制定出各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观念和“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把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中,加强应急反应能力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建设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学校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应急救援培训,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能力。 四、定期举行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学校要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组织由相关各方参加的预案训练和演练,使应急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各类应急处理和整个应急行动程序,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每学期各预案的演练至少组织一次。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制度
一、 学校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演习方法措施。 二、 学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演习。可各班自行安排,也可学校组织。 三、 安全演练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方法指导。 四、 确定演习路线,保障提供好演习用具。 五、 配备好安全员,确保学生演习安全。 六、 严禁在危险地段进行安全演习。 七、 严禁呵斥、责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演习现场。 九、 需要家长配合时,要向家长详细说明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一、分管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报送负责人,安全办为学校安全信息报送部门。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送校长。 三、校长接到安全事故报送以后,除按《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送。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校长;校长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校长,校长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校长;校长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校长,由校长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校长 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不定时地组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安全事故发生现场,负责指导、督促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2、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抓好全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全体师生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对各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排查,配合校长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负责拟定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管理措施,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3、综治办主任 (1)协助校长和分管校长具体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排查、考核,配合校长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2)做好老师、学生中矛盾纠纷调查、处理等工作,对师生加强各种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参与各种安全排查。协助教务处抓好安全教育课程计划的落实,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心理咨询等工作。 (3)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搞好学校安全工作与管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控,认真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 (4)带头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负责本处室学生安全教育,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本室随时加强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治,确保学生在上课时的人生安全。 5、成员:各班级班主任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安全教育和管理。 6、成 员:课任教师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课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7、成员: 门卫保安人员 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外来人员管理、登记,可疑人员严禁进入校园,对校园及周边加强安全排可,发现隐患立即整治。课间、午间对学生活动场所加强学生活动监管,及时解决学生中发生的纠纷。 二、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学生上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安全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本制度: 一、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高峰岗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二、年级主任、班主任每天督促学生及时进校、离校,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清原因;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禁止学生提前到校,禁止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如需个别学生留校晚走,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联系,并确保学生安全。学生上放学途中不得逗留、玩耍,严防一切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中午时段实行放学错时制度。实行错时放学,以防止出现拥挤现象。 四、学生上下学必须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并排骑车,横穿马路要停车观察左右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通过。 五、建立恶劣天气停课、复课告知制度。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六、大力加强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必要课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途中安全教育,要运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手段,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七、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落实警校联动机制,强化道路安全。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八、试行家长志安全愿者高峰岗值班,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值班教干教师维持上放学期间大门口的交通及安全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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