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务联播
兰山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助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0-08
发布日期: 2022-10-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着重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强化财政领域执法监管等方面开展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推动全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加强营商环境组织领导,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为落实区政府办〔2022〕31号文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提升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量,成立了区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四个方面”领域自查,全面排查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提升,提高对外服务质量。

二、多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

区财政局围绕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流程规范性以及企业进入公共采购市场难易程度,不断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9月底,全区政府采购额6.93亿元,节约资金4422万元,资金节约率6%。

一是大力提升信息透明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推动采购人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充分保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落地落实。前三季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率、合格率均为100%,着力解决采购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是努力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各项收费,同时将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规范为采购人支付,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零收费”。实行电子化开标、评标,在交易成本上做减法,大大减轻了供应商投标压力。

三是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提高采购资金支付效率,将资金支付时间由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对有资金保障条件的项目,规定采购人可以支付30%预付款。积极宣传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四是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规定要全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规定要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纾困解难助企发展

严格落实《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共4批)中财政相关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争取用于“七网”建设专项债券11.4亿元;老旧小区改造累计筹集资金2.21亿元;拨付区级农村道路建设方面资金5336万元;拨付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补助资金3263万元;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835万元;拨付污水处理费及黑臭水体治理费2204万元;共筹集资金1141万元用于农村清洁取暖;拨付100万元用于发放旅游消费券;拨付730万元用于汽车消费惠民活动等,多项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助力企业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市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尤其将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作为重点,1-9月份,我区增值税留抵退税累计达到12.8亿元,其中直接退税3.2亿元,省级调库9.6亿元。区财税部门相互配合,有力推动了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印发减税降费及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方面方案,成立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小组,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转发和印制减税降费政策汇编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三是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2022年度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累计完成6家行政事业单位、2家国有企业,共计15处房产的房租减免调整工作,租金合计减免302.8万元。

四、强化涉企执法监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着重从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入手,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招标代理收取费用不规范”“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等多个重点、难点问题和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先后组织了五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16个采购项目发出督办通知,组织有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整改,对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代理机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全面清理和纠正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已经开展4项财政监管事项的抽查检查工作,共检查37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中代理记账机构检查21家,会计信息质量检查4家,政府采购监督检查10家,财政票据检查2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