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12月14日,兰山区司法局举办2021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班由区政府副区长田宗春作开班讲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郑国田主持,邀请区法院法官王东方、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副科长许云超授课。各镇街道、区直行政执法单位14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
王东方围绕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问题,结合行政诉讼工作,讲授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基本原则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方面应注意的问题;许云超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重点条款和重要内容开展解读,针对执法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易疏忽问题,阐明有关制度要点及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田宗春指出,一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充分认识到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对照问题和工作要求,对本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再梳理。二要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配足配强行政执法人员,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要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区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最大限度抓好清单实施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果。
郑国田强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各单位要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必修课,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