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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联播
垃圾分类“净”行时 “兑”出文明新风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15
发布日期: 2024-11-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进一步倡导生活垃圾分类,10月25日至11月15日,在山东省第三十届环卫工人节期间,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中心结合“烟头不落地 兰山更美丽”“关爱环卫工人 拒绝车窗抛物”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将市民收集的烟蒂兑换成鸡蛋、大米等,同时发放宣传单页,讲解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等,引导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这些烟头都是我在路边绿化带和草丛里捡的,听你讲解完垃圾分类以后,我才知道烟头原来属于其他垃圾,要投放到灰色的垃圾桶里面。”前来兑换鸡蛋的王女士说道。

环境保护在心中,垃圾分类在手中。此次实践活动共开展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加深了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通过正确分类投放垃圾,为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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