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和《兰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现将公开遴选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0名。
二、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临沂市普通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高等院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和经验;
(五)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8日。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由本人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10月28日前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二号楼111室)。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的我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除外)参加笔试考试。
(三)面试
笔试成绩前10名人员及报名参加遴选的我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进入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10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聘任
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予以聘任,聘期两年。
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兰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
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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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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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彩色照片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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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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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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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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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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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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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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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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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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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法律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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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格、执业证书编号及开始执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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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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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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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学习 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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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法律 顾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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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党委、政府或部门重大涉法事务处理情况,以及法学、法律研究方面的重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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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 |
律师协会 意见 |
(公章) 2017年 月 日 |
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
(公章) 2017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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