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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和《兰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现将公开遴选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10名。

二、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临沂市普通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高等院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和经验;

(五)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8日。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由本人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10月28日前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二号楼111室)。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的我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除外)参加笔试考试。

(三)面试

笔试成绩前10名人员及报名参加遴选的我区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进入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10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聘任

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予以聘任,聘期两年。

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笔试、面试及考察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兰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

兰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二寸彩色照片

出生日期


性别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

(地址)


职务

职称


擅长法律

专业


律师资格、执业证书编号及开始执业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人学习

工作简历


担任法律

顾问情况


主持或参与党委、政府或部门重大涉法事务处理情况,以及法学、法律研究方面的重要成果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

律师协会

意见

(公章)

2017年 月 日

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公章)

2017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