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现将华东革命烈士陵园茶山纪念园保护范围公布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华东革命烈士陵园茶山纪念园位于半程镇下艾崮村西侧,北距文泗路120米,南距下艾崮村幸福路30米,西靠下艾崮村公墓,东靠村基本农田,东西南北均以保护围墙为界。
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要求
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