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兰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临兰政办字〔202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成立兰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推动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兰山商城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房庆良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施文山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丰丙雨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江岭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李宗刚 区政府政务保障促进中心副主任
赵富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宝安 区发改局局长
王金锋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体局局长
刘存才 区财政局局长
孙志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管桂旭 区住建局局长
朱文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 波 区商务局局长
孙佰祥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齐宝进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刘 杰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盛万莹 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孟祥波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姜修伟 兰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晓文 银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经略 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依峰 柳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学正 枣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庆涛 半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士荣 李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修余 义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清疆 汪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文华 方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峰 兰山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赵富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