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临政办发〔2016〕10号文件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文号: | 临兰政办发〔2016〕15号 | 成文日期: | 2016-05-05 |
发布日期: | 2016-05-05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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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政办发〔201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附件【临兰政办发〔2016〕15号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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