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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燃气行业高温季节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号: 临兰建〔2018〕100号 成文日期: 2018-07-23
发布日期: 2018-07-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建〔2018〕100号


各燃气企业:

目前已进入高温季节,为切实做好全区高温季节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各燃气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安全意识,熟悉事故应急预案,拓展隐患排查的广度和深度,以应对各种可能突发的燃气事故。天然气企业要加大对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违规行为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加强对燃气管线设施的保护,及时修补损坏、缺失的标识桩(贴);液化气企业要彻底检查改气站在设施设备、灌装储存、钢瓶使用、消防器材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落实预防高温措施。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燃气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保养工作,特别要加强高温时段的巡查,做到高温时段坚持喷淋降温、检查消防器材、安全阀、压力表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做好雷雨天气安全工作,在保证防雷设施、装置安全有效工作的同时,各燃气企业要做好防静电工作,对场站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设施有效运行,对员工进行防静电知识专项教育,切实落实各项防静电措施。

三、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对燃气用户特别是用气大户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天然气企业要对用户阀门、管道、仪表等进行检测维修,帮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对存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停止供气,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用户燃气设施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违规使用现象、燃气软管是否出现龟裂老化、软管接口是否用关卡固定等。

四、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各燃气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提高居民安全使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加强自查自检,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排查、降温等措施,维护好各自站点的安全,确保兰山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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