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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与拨付管理流程》的通知
文号: 临兰建〔2018〕6号 成文日期: 2018-01-18
发布日期: 2018-01-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建〔2018〕6号


各建设、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精神,依照《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兰山区实际制定了《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与拨付管理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与拨付管理流程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强化施工扬尘管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与卫生标准,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依照《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兰山区实际情况制定。

一、管理依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标准的通知》鲁建函[2017]23号。

《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二、工作程序

1.发包单位根据承包单位中标价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①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照中标费率计算的费用额确定;②安全施工费, 建筑工程(包括附属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智能等)按照规费计算基础的实际费率计算暂定金额,工程竣工后, 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金额计入工程结算,未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不得计入工程结算。

2.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账户。

3.发包单位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预付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一次性存入承包单位设立的银行专项账户。

4.填写《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审核意见单》,提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

5.承包单位须按支付计划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提供的材料

1.中标单位的商务标书(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2.经承包单位盖章确认的银行预付款存款凭证(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承包单位盖章后留存)。

四、预付审核流程

1.确定中标单位以后,发包方携带投标书到招标办审核。

2.填写《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额审核单》(一式五份)。

3.承包单位在银行营业网点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账户”。

4.发包方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总额的50%做为预付款以支票方式一次性存入承包单位设立的专用账户,严禁采用现金方式;剩余部分按照施工进度拨付。

5.预付款到户以后,承包单位填写“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一式三份)并盖章交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三方托管协议。

6.发包方持支票存根、银行回执、资金到账通知书(留存)到招标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额审核单》上盖章。

五、拨付流程

1.工程开工后,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检,合格后可以申请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2.每次申请须填写《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核单》及《兰山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开支项目清单》各一份,并提供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记账账本和记账凭证。《兰山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开支项目清单》中所列内容由安监站现场进行复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3.资料报至招标办审核,符合要求的,招标办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批表》经签字后,出具《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通知书》。承包方持该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拨付手续。

4.按工程形象进度予以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具体拨付比例如下:土建工程按照基础完成及临时设施搭建完毕拨付至预付额的40%,形象进度50%时拨付至预付额的80%,主体验收合格之后拨付至预付额的90%,剩余10%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拨付完毕。其他类型工程参照执行。

六、相关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及拨付审核单所盖公章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外来施工企业在临沂设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名义开户的,必须由总公司法人授权(提供授权书)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开户、预付、拨付业务,预付及拨付审核单加盖分公司印章。

2.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拨付、使用计划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程序应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审批手续之前完成。


附件:1.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额审核单.doc

          2.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核单.doc

          3.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开支项目清单.doc

          4.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批表、通知书.docx      

附件【附件1.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额审核单.doc
附件【附件2.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核单.doc
附件【附件3.兰山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开支项目清单.doc
附件【附件4.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审批表、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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