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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兰山区民政局关于准予临沂市兰山区律师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文号: 临兰民〔2018〕54号 成文日期: 2018-08-14
发布日期: 2018-08-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兰民〔2018〕54号


临沂市兰山区律师协会筹备组:

报来关于成立临沂市兰山区律师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准予临沂市兰山区律师协会成立登记。

协会登记成立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批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活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临沂市兰山区民政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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