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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枣园镇柳家沟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文号: 临兰政字〔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8-01
发布日期: 2022-08-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枣园镇柳家沟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临兰政字〔2022〕31号


枣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家沟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原则上同意《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家沟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具体范围:以枣园镇柳家沟村行政管辖范围为界,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4.20公顷。

二、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规划定位、空间管制要求、人口容量等内容。

(一)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定位:将兰山区枣园镇柳家沟村打成造以食品加工、木材加工、金属加工为主导的现代工业,以农业种植为辅助的示范区。

(三)管控要求:本次规划枣园镇柳家沟村村域范围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9.88公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四)人口容量:规划远期(2035年)村庄人口容量控制在1060人以内。

三、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四、要建立健全高效科学的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督检查,严格实施村庄规划,严格依法行政,指导村庄建设发展,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和社会公利性。

五、加强规划管理,若村庄发展建设需对村庄规划进行调整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报批。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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