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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兰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临兰政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兰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兰政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兰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区政府编制了《兰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区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兰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兰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临沂市兰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区自然资源局

2

兰山区关于公布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通知(试行)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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