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制定背景:按照全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高标准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三个十大”行动,推动山东发展行稳致远要求,并根据省市“三个十大”行动文件,锚定“首善之区”战略定位,坚决推动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在兰山落地生根,特制订本文件。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75.95万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0万千瓦以上。全年天然气供应量3.4亿立方米左右。全年计划完成能源基础设施投资20亿元以上。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提出了工作目标。全年计划完成能源基础设施投资20亿元以上。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一)加快清洁能源建设。1.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积极推进乡村绿色能源发展。(二)增强电力供应链。3.稳步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退出。4.推动燃气机组建设工程。5.增强电网支撑能力。(三)完善油气供应链。6.完善油气输送网络。(四)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7.加强油气管道保护。8.强化电力运行管理。
第三部分为推进措施。主要从燃机项目、储能项目、油气储备项目三个方面推进能源保供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涉及范围
基础设施行动——能源保障网适用于全区能源保供工作,以文件明确的具体内容为准,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五、执行标准
自文件出台日期执行。
六、解读机关: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
解读人:李伦三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19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