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放路与沂蒙路交汇处路口有乞讨人员,申请落实安置乞讨人员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8-07-23 |
联系人姓名 | 市*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兰山区解放路与沂蒙路交汇处路口东测和西侧每天有人乞讨,存在安全隐患,要求落实妥善安置乞讨人员,请予以办理,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lanshanliangchuanliang |
回复时间 | 2018-08-27 |
回复内容 | 民政局热线办回复:我局工作人员于7月24日2:10到解放路与沂蒙路交汇处进行查看,在解放路与沂蒙路交汇处东侧发现一名职业乞讨人员,该男子常年在市区内乞讨。工作人员劝说其到市救助站接受救助,但该男子不愿到救助站。工作人员又劝其离开,该男子不予理会,继续向路人行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救助对象为非职业乞讨者,并自愿接受救助的,可将流浪乞讨人员送往市救助管理站进行救助。该男子不符合救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