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兰山区重点项目发展宣传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市为部分镇、街道公开考聘讲解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聘范围
报考人员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女性,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
(二)考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现场驾驭能力较强,适应招考岗位的需要;
二、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5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凡规定时间未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兰山区广播电视台(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院内8号楼一楼办公室)
(三)报名办法:
由报考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家庭户口簿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版半身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非艺术照)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每人交报名考务费30元。
三、考试
根据招考工作岗位要求,考试采用面试和录制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测评要素和评分标准为:举止仪表占40%,语言表达能力占40%,组织协调能力占10%、应变能力占10%。面试具体内容为:(1)考生自行准备并现场演说3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内容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户籍地及毕业院校等);(2)现场抽取并讲解一篇稿件;面试实行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根据招考计划,按照1:3的比例确定录制选拔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不带入下一步骤。
录制选拔:录制选拔将根据考生现场录制的综合表现由考评人员投票最终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四、选用办法
对拟录取人员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见网上通知)。
五、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后,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每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一次聘用合用,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套发工资,并购买企业五险。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 20日;
(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录制选拔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录制选拔结束后,录取名单将在报名点和兰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yls.gov.cn)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公开考聘咨询电话:0539-2912011
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