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08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7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聘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07年、2008年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具有兰山区常住户口,并未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二)考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符合招考计划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相关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回避制度。
二、报名办法
毕业生分专业报名,按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原则,报名时每个毕业生限报一个专业。由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家庭户口簿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版半身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到区人事局会议室(考棚街7号兰山区政府大院2号楼二楼)报名(证件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时缴报名考务费每人70元(卫生类考生每人130元)。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考手续,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医疗卫生类加试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医疗卫生类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计算(单科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区下达的各专业招考计划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所报专业职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可按原设置计划组织笔试,笔试后,经区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兰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yls.gov.cn)和兰山人事信息网(www.lylsrs.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设立若干综合评委组,按报考专业分别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选用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区下达的各专业招考计划数,按1:1的比例,根据各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其他进入同一专业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由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见网上通知)。经公示无异议批准聘用的人员,按各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名次相同的按学生在高校所获荣誉多少和级别确定选岗次序。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五、聘用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公示期满后,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日-4日;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12月10日;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2008年12月14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2:30--4:30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五)考试成绩公布时间:12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视情择期公布。成绩在报名点、兰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yls.gov.cn)和兰山人事信息网(www.lylsrs.gov.cn)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考专业,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公开考聘咨询电话:0539-8195576、8183238。
附:《2008年兰山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设置表》
兰山区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