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其是日照莒县的市民,在莒县缴纳居民医疗保险,2019年9月在兰山区义堂镇医院进行医保报销,医院告知无法在兰山区报销,需前往莒县报销,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兰山区医保部门落实是否合理。
医保局热线办回复:您反映的情况已由兰山区医疗保障局受理,已安排兰山居民待遇科王芳专项办理。经落实,郝伟翠家人为日照莒县参合居民,2019年9月左右在兰山区义堂中心卫生院住院,居民医疗费用未给予报销,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给予合理解释,工作人员于10月8日9:00用办公电话8196165与患者联系了解患者未进行医疗报销的原因是跨市住院前未办理转诊备案,现告知患者可以准备报销材料回参合地进行医疗报销,目前问题已经解决,居民听后表示满意)。居民科室负责人王文雷于10月8日16:30时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回访居民表示满意。